第三条上海电影局(以下简称“上海电影局”)是本市电影发行放映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属办公室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以下简称发行放映管理)具体负责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管理并直接负责市/。县电影 管理站、市农场局电影 管理站受上海电影广播公司委托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业务/。

一部影片须在取得什么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

1、一部影片须在取得什么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

电影只有在获得电影电影发行许可证后才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发行和放映。设立电影生产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有生产单位的名称和章程;2、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哈尔滨市 电影发行放映 管理规定(1998修改

批准的,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电影 TV颁发拍摄电影许可证。申请人持拍客电影执照到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法律依据:/ -0管理Regulations电影制作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拍摄业务,必须向国务院广播电台电影电视管理局申报。

上海市 电影发行放映 管理办法(1997

2、哈尔滨市 电影发行放映 管理规定(1998修改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影发布和放映管理,促进电影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务院的电影1234566。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0发行筛选的市、区、县(市)所属单位(含个体户,下同),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发行放映的主管部门电影,负责本市发行放映工作电影。

第四条电影发行、放映实行许可制度。电影发行许可证由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上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电影放映许可证由市或县(市)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第五条从事电影发行放映的单位,应当持电影发行放映许可证,依法办理国家规定的其他证件。从事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的,还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办理营业执照。

3、上海市 电影发行放映 管理办法(199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事业的发展繁荣,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根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电影的发行放映和监督第三条(主管、统筹部门)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局(以下简称市广电局)是本市发行放映的主管部门电影;其下属上海影视音响管理部(以下简称上海影视音响管理部)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级公安、工程、卫生、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电影-1/的发放和展示工作。第四条(发行放映活动的原则)从事电影的发行放映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技、文化知识,维护电影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许可制度)本市对电影的发放和筛选实行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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