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是双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非简单一审民事案件,法律解析: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院审理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的简易诉讼程序called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程序传票简单,程序简单,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如下: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2。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适用 简易 程序的条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案件适用简易 程序有三个条件。具体如下: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被告承认自己的罪行;3.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3.被告对简易-1/的适用无异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1/:1被告人系盲、聋,2被告人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案件社会影响较大,4案件共同犯罪有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适用简易程序5名有异议的辩护人无罪,6名被告人认罪,其他七种不适用的情形简易-1/审。
2、刑事案件 简易 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简易 程序仅适用于一审第一审程序。适用简易-1/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组成合议庭审理,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询问被告人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四个答案简易-1/的法律规定,并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程序。
3、 简易 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如下: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 程序2。适用简易-1/试用: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被告人、辩护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3.根据法律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由简易-1/:两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个被告人适用简易。
4、民事 简易 程序的适用范围civil简易-1/的适用范围如下:1 .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争议不大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的第一审非简单民事案件简易-1/。民事适用范围简易 程序 1民事适用范围简易 程序如下:1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案例二是双方同意适用简易 程序的非简单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的选择权程序是单向的、有限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口头提出的,必须记入笔录,并签字确认。
5、什么情况适用 简易 程序法律解析: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院审理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的简易诉讼程序called简易程序。简易 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 程序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程序传票简单。审判是在排他性的基础上进行的,程序简单。法院申请简易 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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