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规划条例(第一章总则于1997年修订。第一条为科学合理配方城市 规划,保证,第二条-2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2规划区域内的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重庆-2规划Management条例(第一章总则于2000年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2规划管理和保证。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2规划的管理,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城市。第二条-2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与-2规划相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2规划经批准的文字和插图是城市土地利用与建设和规划管理的法律依据。
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2 规划并服从规划管理。第四条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联系。与-2规划相关的建设项目由规划、建设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商定,分期纳入城市建设计划。第五条-2规划管理任务是:按批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和管理城乡规划规划,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际情况,第二条《城乡规划法》规划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检查,以及规划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镇人民政府在组织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和村规划中界定。
3、南京市 城市 规划 条例(199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2规划并保证-2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规划。第二条-2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2规划区域内的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这个条例叫城市 规划区是南京的行政区域。第三条严格控制主城区规模,合理发展卫星城和其他城镇,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建设必须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
第四条-2 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规划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和现状特点,统筹考虑,全面部署。城市规划Determined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计划分步实施。与-2规划相关的建设项目的设立必须符合-2规划。第五条南京规划局是南京市的行政主管部门-2规划。
4、汕头经济特区 城市 规划 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是科学制定城市 -1/、加强城市、管理和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2规划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汕头经济特区实际制定。第二条凡在-2规划-2规划范围内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城市 规划该区域的具体范围在编制或修订城市Overall规划中定义。
第4条-2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础。-2规划该区域的土地使用和各种建设必须符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2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2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五条市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行使行政权力,规范执法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完善-1。
5、北京市城乡 规划 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本市城乡工作,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生活和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法》(-1/ Law),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为all 规划 District。本条例适用于本城乡规划及相关城乡建设活动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本市城乡规划含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和新城总体、乡镇规划和明细规划、村庄。
6、苏州市 城市 规划 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2规划加强-2规划管理和保证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规划法》(以下简称-2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江苏省实施办法》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
城市 规划各区具体范围由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界定。第四条苏州城市 规划局(以下简称苏州规划局)是苏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城市 规划,各区-2 规划的管理由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实施。县(市)城市 规划辖区内工作行政部门城市 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2规划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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