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

法律分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

2,法律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有哪些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有: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履行是否具有先后顺序,是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区别。【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有哪些

3,先履行抗辩权什么意思

先履行抗辩权:1、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2、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违约的抗辩,这使其区别于权利消灭的抗辩:权利消灭的抗辩是因合同履行效力消灭,当事人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抗辩权;3、创立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有助于区分双方违约和一方违约的问题:在双务合同中,由于双方义务的关联性,双方各自违反应承担的义务,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是很少出现的。司法实践中,常有将一方先期违约,另一方中止履行合同认定为双方违约,而令双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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