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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科技学院分数线

山西科技学院分数线为理科417分、文科453分。 山西科技学院(Shanxi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IST)成立于2021年,依托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和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地址而独立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理工类应用型院校。根据2022年3月学院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已建成投入使用校舍面积23万平方米,在建项目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40余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3300余万元,馆藏图书21万册,教职工225人,设立13个二级学院和2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山西科技学院校徽由两个同心圆构成,外圆为学校的中文、英文校名,内圆为S形的主图和建校时间。校徽内圆外圈齿轮图形,代表学校理工为主的办学定位。校徽主体S形图案,寓意“山西”(Shanxi)和“科学”(Science)。S形图案端头呈点状延伸,彰显学校开放办学、协同育人、充满活力与生机的发展前景。校徽颜色选用浩瀚宇宙的蓝色和广袤大地的黄色,寓意仰望星空、脚踏实地,着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

山西科技学院分数线

2,山西科技学院有哪些专业这里有最完整的专业列表不容错过

山西科技学院有哪些专业?“山西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在山西省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那么,山西科技学院有哪些专业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山西科技学院的专业结构。一、工学类山西科技学院工学类专业包括:机械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工程、机电一体化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飞行器制造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测绘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矿业工程、地质工程、石油工程、交通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二、理学类山西科技学院理学类专业包括: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三、管理学类山西科技学院管理学类专业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国际商务、旅游管理、商务策划管理、行政管理、资产评估、审计学等。四、文学类山西科技学院文学类专业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应用英语、日语、俄语、阿拉伯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文秘等。五、经济学类山西科技学院经济学类专业包括: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保险学、投资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贸易经济、宏观经济管理、统计学、财务会计数学等。六、法学类山西科技学院法学类专业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民族学、公共事业管理、国际政治、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经济法、审判技术、法律文秘、犯罪学等。七、艺术学类山西科技学院艺术学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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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山西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科技学院是由山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院根据相关法案制定的招生章程面向全国开始招生工作,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山西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山西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科技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山西省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山西科技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度。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西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 13597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陵沁线666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梁丽萍 职务:校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有关招生事宜。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部,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是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教学资源、专业结构和发展趋势,结合各学院提出的建议编制招生计划。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山西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二十条 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份文件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中“英语”专业只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二十二条 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根据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科技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山西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科技学院学位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通过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公布。   第八章 奖助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贯彻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制度的同时,学校配套有完善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学生可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陵沁线666号   邮编:048011   电话:0356—3985399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邮箱:sxkjxyzsb@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山西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如国家、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2022年山西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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