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小规模公司 会计制度

最好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其他的会计制度,不过小企业会计制度比较简单实用。

小规模公司 会计制度

2,求小企业会计制度

告诉你一个网站http://www.easyfinance.com.cn/special/2004enterprise-priciple.htm 太多了,自己看吧。
r3w

求小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这里的“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较小”则是《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
请您在我们网站“小企业会计制度”栏目中查看有关内容。这次学会了,原来还要点上传 本回复中包含有资料文件,文件格式为:[doc]点击这里开始下载

小企业会计制度

4,小规模公司的财务制度是怎样的

一、日常事务报销规定 1、 副总经理预支一定金额,作为日常公务开销,用完填写《日常公务开销明细表》由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核对后报销。 2、 其他人员因公务(公交、复印、邮信、资料、照片等)产生费用,由分管副总审核签字,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后予以报销。 3、 出差费用由分管副总及财务人员核对后签字报销,出差费用1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及财务人员核对后签字报销。 二、采购费用审批与报账 1、 根据生产任务提前估算资金需求量。常规生产资料,一次累计3000元以下由生产副总批准;一次累计3000元以上需报总经理审批。 2、 月底报账前,财务汇总各种单据由总经理审核。 3、 小额商业发票及餐饮需注明事由。 4、 所有发票需有入库单或经手人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三、其他规定 1、 工资单分车间、科室两份,总经理审核签字后发放。 2、 废旧物品处理,由生产副总批准后,保管填写《废旧物品处理单》,保管与生产副总签字后,货款及单据交财务。 3、 经鉴定确属工伤,200元以内由生产副总审核财务人员签字报销。 4、 按期缴纳职工劳动保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及各种通讯费。 5、 月底前汇总当月用车费用,由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6、 每半月汇报一次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及应缴税金情况。 7、 各种款项尽量集中在周五办理。

5,小规模企业的财务制度应该怎样制订

先简单地给你发一份,若应付检查足够了,若需要具体、实际的报账制度再给你补充,希望能帮到你。小规模企业财务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了加强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1.配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2.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3.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4.遵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5.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第三章 会计核算要求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费用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帐等。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帐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4.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结帐,定期编制财务。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第四章 会计监督1.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2.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3.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进行监督。4.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5.会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6,求小企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一份

一、 现金管理制度 1. 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 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 劳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二十日。 4. 每天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 支票管理制度 :没有特殊情况最好不要收取支票,如果必须收支票,则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三、 银行存款制度: 存折与密码分开保管,一人管理密码,一人管理存折,需要提取现金时,财务向总经理提交申请,申请批准后,两人同时提取。 四、费用申请及报销 1.采购人员 购买日用品、办公费用等管理费用,(注意采购物品必需为两人同时)需经办人在原始发票背面签字后,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 招待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后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 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 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八、 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1. 发生费用凭证在三十日内报销。 2. 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 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最好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单位名称:烟台斯迈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 凡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项目费用、销售费用及办公费用需在发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7,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是

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e68a84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0346630。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看参考资料
1.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2.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3.会计治理和监督制度的设计

文章TAG:小型  小型企业  企业  企业会计  小型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