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广义上是指统计法法制,包括统计法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统计是指运用各种统计方法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建议、实施统计监督等统计活动。

 统计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什么的特点

1、 统计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什么的特点

统计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的特点。特殊性:以统计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复杂性:社会关系包括:既有纵向管理关系,也有横向管理关系;既有统计机构内部的管理关系,也有统计机构对调查对象的管理关系,还有属于民间统计调查的涉外调查的管理关系。统计法是统计活动中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制定的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

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主要有

包括统计机构的职权、统计人员的职权、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职责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统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统计法。统计法广义上是指统计法法制,包括统计法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统计法不是各种统计法法律体系的简单罗列,而是一个有机体系。

 统计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时间

2、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主要有

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工资总额构成规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统计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5日国家统计局颁布实施;第一次修订于2000年6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2000年6月15日由国家统计局颁布实施。2005年12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3、 统计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了统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鉴于一些方面对严重的统计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甚至为了所谓的“政绩”,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权力,指使统计调查对象或其他机构和人员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不仅造成统计数据失真,也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为依法严惩和坚决遏制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实施条例列举了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具体案例和统计造假的典型做法,内容明确。

4、 统计法的常见问题解答(2

统计法 FAQ 18。统计人员在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履行哪些义务?统计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向统计调查对象表明身份。不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19.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范围是如何划分的?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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