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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规定

没有这个说法,现在社保是强制要求公司给职工买的,合同进厂工作就要签,没签的话也没关系,已经形成事实合同了,跟老板协商,如果他还是不买的话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告他
没有这个规定....合同应该在正式进厂就应该签订的

劳动合同规定

2,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有两种情况下需要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个是单位给你进行了专业培训,一个是有保密义务。简单来说,第一个是单位出钱培养了你,你走,把培训费还了。第二个是单位在支付你工资的时候,里面包含了封口费,想走的话,要受到竟业禁止的限制。如果是普通劳动者,那么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3,劳动合同规定

是无效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情况,一般与公司培训费、竞业协议有关,其他情况不能擅自私立违约金,因此,公司因为注明违约金赔偿依据。
没有这个说法,现在社保是强制要求公司给职工买的,合同进厂工作就要签,没签的话也没关系,已经形成事实合同了,跟老板协商,如果他还是不买的话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告他

劳动合同规定

4,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这是不合法的。详见劳动合同法 http://baike.baidu.com/view/1027506.htm
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向劳动仲裁申诉
不合法!孕期是不能解除、终止合同的,那么合同还没终止,工资就得照发。不然是违约。
不合法!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你所述的情况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5,劳动合同制

若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你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形包括: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6,劳动合同制度

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可以的。你们虽然是夫妻,但法律并没有规定说夫妻同时在一间公司任职,一方离开,则另一方可以随意解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是公司与职工个人所形成的关系,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解雇理由的,都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建议你先跟企业协商,实在不行,建议到当地的劳动仲裁科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制度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是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 工行为。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工作。通过劳动合同制度,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好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事实越来越被人们肯定。为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劳动合同工作,把它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议程。劳动保障部门更应对劳动合同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在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首先,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开放、公平、规范的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依法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加强劳动管理,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其次,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整合社会力量,调整好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有利于充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有利增强职工的稳定性,吸引和留住人才,是促进劳动关系良好运行,预防、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条件,对于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第三,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是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的需要。《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视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能免除用人单位责任,而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全部享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了有关法律责任,对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目前《劳动合同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之中,草案中提出的普遍推行以劳动合同签订为基础的用工备案制度,将对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现在,我们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三年充分覆盖的计划,就是为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奠定基础。

7,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3、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4、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5、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3、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4、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6、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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