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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规划专业毕业后可以进什么单位

规划局,建设局,各乡镇建设管理部门,另外规划设计院,另外与专业相近的工作!要有人带,最好有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指导!
城市规划就业范围还是挺广的,规划自身方面就不多说(分实际规划和管理),其他的比如室内设计方面、园林方面都可以的,如果你对建筑感兴趣,也可以往建筑学方面发展。手绘、设计什么的都会在专业课上学到。

城市规划专业毕业后可以进什么单位

2,城市规划专业应该报考什么职位的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报考,需查看报考单位职位表,查看面向"城市规划"专业招录的岗位信息。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2006版)知:"城市规划"专业属于土建类,隶属于工学大类。即,可报考面向该专业或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招录的职位。【部分省份省考单独公布专业目录表,比如:四川省考泸州、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广东、贵州、河南。】以四川省公务员考试(2017上半年)为例,面向"城市规划"专业招录的岗位有:"成都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2(26010184)""成都青白江区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26010112)""绵阳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综合管理(26060175)"
现在城市规划很受重视,有专门的单位会招收的,到时看具体的职位公告了。

城市规划专业应该报考什么职位的公务员

3,我学的是城市规划请问该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

工作后基本都转到建筑学了,要不就考公务员进规划局。
首先城市规划分为很多方向,整体规划行业受紧缩城市新建用地的审批影响,会有相当一段时间的低迷,但是也有旅游、遗产保护等几个方向比较热门。所以,还要看笔者具体选择的研究方向
城市规划专业是很有前景的。因为无论在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城市,乡镇,村庄都是要做规划的,这是任何一个行政区域都要做的,而所做的规划项目可以包括很多,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所以对这方面人才的需求量很大,中国的城市规划专业起步相对较晚,这方面的人才还不算很多,所以前景很好。适合到建筑、规划设计单位、政府建设与规划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工作。在竞争激烈的现代就业形势下,就业前景是相当光明的。
20年内还是可以的,近期才开始被关注的行业,现在学这个专业的都是还没毕业就被公司企业来认好了。毕业就带走,直接不用考虑就业问题,而且是高薪行业,很不错。
如果是城市规划,就是经常画图的那种,这个专业就是很与前途了。首先来说现在中国的城市化仍在加快城市建设需要相关的人才。其次是这个专业的就业福利也不错,基本上刚工作的工资是6000+。当然这些都需要你有够硬的专业本领。这个专业最好的去处是各省或市的规划设计院。

我学的是城市规划请问该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

4,城市规划专业毕业后就业方向

基本上都能毕业吧 除非在学校违纪什么的 您问的应该是就业率高不高是吧目前就业还不错 绝大多数都去了设计院工作 一般待遇不错 累了点 也有到规划局 建设局之类的行政单位工作(公务员) 也有房地产公司的 呵呵本科的话主要就是城规原理 也学建筑设计相关基础课和一些美术基础规划基础课基本上就是规划原理 规划设计 道路交通 市政 城建史 城市经济学 城市社会学 城市地理学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市生态学 区域规划等等 后面这些以后在单位用处不大 个人感觉 虽然是必修课 就像高中学了数学 物理化学什么的 上了大学基本上用不到一样对了 另外要学相关软件使用 这些倒不难 画画图就会了的 呵呵 我说的是国内的情况 在国外差别就挺大的了
1、 到政府城市有关城市规划工作。 在发达国家,虽然城市化水平很高,但从事城市规划的人依然很多,其社会经济地位也很高。反观国内,城市规划人员湮没无闻,可以见得该行业的滞后程度。所以到政府从事有关城市规划工作发展潜力是比较大的,且工作环境也比较舒适。2、 做景观设计。是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生还可以从事景观设计工作,比如设计公园的景观设计,别墅的景观设计,待遇比较好,且工作比较轻松。3、 到建筑设计研究院做研究设计工作。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生也可以到建筑研究院从事建筑的设计工作,且胜任能力比较强,有很多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生就是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的。4、 到建筑公司做管理工作。刚毕业就到建筑公司从事管理工作比较少,但还是有的,而且能力要求比较高。一般刚毕业的学生都是从基层干起,最后到管理岗位。

5,当前城市规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当前,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还存在诸多较严重的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前瞻产业研究院总结出以下三点意见。一、要坚持统一协调,确保规划先行。城市规划管理要做到合理布局、特色鲜明,不应千篇一律、千城一面,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市场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制定和实施。总的来说,就是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综合协调,做到一张蓝图画到底,既要考虑城市总体布局,也是考虑城市某个区域的布局。在规划过程中,可以实行规划公示制度,建立规划分级审批制度,保证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同时,让群众多了解、监督规划的实施,可以减少规划实施时的阻力。二、要坚持因地制宜,保证循序渐进。在城市的规划管理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逐步探索出一套适合本城市的规划管理模式。同时,要坚持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的确定城市各项建设指标,对一些重大问题,要在综合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切忌仓促拍板,以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当前,我国部分城市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资源占用大,能源消耗多,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因此,我们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应当把树立节约、集约的原则,形成合理的城市功能和城市布局结构,不断提高对城市发展可能出现的矛盾的预见性,从而实现城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三、要突出经济发展,兼顾环境效益。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是人类的共同责任,也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城市的规划管理过程中,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要注意保护城市生态建设,防止污染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卫城市的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的传统风貌,保护地方的地方特色。在规划建设管理中,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为代价;不能走过去“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确保城市经济发展与规划建设同步进行。是基于上述的环境危机,近几十年来人们逐渐熟悉到了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开始运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城市建设。

6,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的都干什么啊 就业前景怎么样啊

一般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的他可以进市政部门然后考规划局公务员。也可以进规划设计院这个相对来说好一些。还可以进一些企业公司这个效益是比较好的。还有一种就是如果自己对设计这方面不感兴趣的话,那就可以转行干别的看你自己的喜好。
城市规划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市规划、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区域规划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城市规划设计等基本训练,掌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与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  3.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建筑学  主要课程: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理论与城市发展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区域规划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综合社会实践、城市认识实习、城市总体规划实践、计算机应用实践、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不少于40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相近专业: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排水工程 土木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点击亚特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7,我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内容

你好,朋友,具体如下: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 建设用规划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确定建设用地定点位置、面积、范围、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进行各项行政管理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总称。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分为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和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两种情况区别对待的规划管理内容、方式和程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用地申请进行规划审核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所称的建设用地是指当前建设的建设用地即建设项目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与《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所称的建设用地不是一个概念。第四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做出规划许可。”该建设用地系指现有的建设用地和规划的建设用地。当前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应当在该建设用地范围以内进行选择定点。 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任务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主要任务是 1有效控制各项建设合理使用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规划实施 2节约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促进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 3综合协调各方面关系提高建设用地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效益 4依法调整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深化城乡规划 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审核内容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应当遵循《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划分为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与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分别对待的审核内容。 1划拨用地审核内容 对于划拨用地的规划审核内容主要为 1审核建设用地申请条件。经国家规定由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包括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首先审查各种文件、资料、图纸、表格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有条件和要求。 2提供规划条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后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用地提出规划条件包括土地使用规划性质、土地使用强度包括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等、基地的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以及紫线、蓝线、绿线、黄线的界限等以供建设单位调整、修改和确定建设工程总平面没计方案。 3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所提供的规划条件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确定建设用范围、面积等以便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2出让地块审核内容 对于出让地块的规划审核内容主要为 1提供规划条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配置原则等相关控制指标和要求提出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2审核建设用地申请条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审查其各种条件、资料、图纸等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有条件和要求。同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规划条件进行核验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地块出让前所提供的规划条件。 3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根据经核验确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所附的规划条件审核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及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确定建设用地范围以便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权属证明。《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四、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是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为 1提供规划条件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该用地所处环境的客观条件要求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过法定程序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对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在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后也应提出规划条件。 2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当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当出让地块的建设项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查建设单位报送的有关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及其建设用地申请表等决定是否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 3审核建设用地项目 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过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查程序和工作制度对建设用地项目的申请及有关事项、条件、内容等进行规划审核提出规划审核结论。 4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的事项、条件、内容和建设工程总平面进行规划审核后确认建设用地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和有关控制指标及要求对于具备相关文件并且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用地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建设用地项目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五、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分别依法进行。 1申请 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建设单位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后建设单位可向有关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同时报送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提供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可向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2审核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于建设用地申请主要是先后进行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一是程序性审核即审核建设单位报送的各种有关文件、资料、图纸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有条件和要求。二是实质性审核即审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是否落实核验然后审核报送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确定建设用地范围界限和面积等对建设用地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3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的有关材料经审核后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对于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建设用地项目不得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要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划拨、出让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程序见226、227页图10—1、图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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