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先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不征税收入,减免税收入,减各项扣除,减以前年度亏损的结果。 然后,由应纳税所得额乘以使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是25%)计算得到企业所得税税额。
按企业的利润总额预缴(利润总额×25%),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就是企业的所得金额乘以比率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2,企业所得税怎么计

不大明白你的怎么计是什么意思,是怎么计算么?看你们单位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查账征收是按利润的25%算;核定征收是按收入来算,具体怎么算还得看税务局给你核定多少个点。
(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企业所得税税率,就是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了.
应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

3,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第一步,计算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费用(会计_税法)_收入(会计_税法)]×现行税率;第二步,计算暂时性差异(公式符号性质):暂时性差异=(资产类)账面价值_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负债类)(账面价值_计税基础)×(_1)+x=应纳税x;_x=可抵扣x;第三步,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增长额=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税率_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第四步,做分录(根据四科目平衡计算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的简算法: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现行税率、永久性差异=费用(会计_税法)_收入(会计_税法)成立条件:预计转回税率=现行税率、特殊情况:预计转回税率≠现行税率,则公式不成立。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4,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不同企业类型的税率也是有差别的,比如以下两个例子:一般企业(25%)(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100人,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80人,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10%)(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5,企业所得税该怎么计算

企业的所得税:1.查账征收:企业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收入-成本-税金及附加-各项允许扣除的费用,最后的利润金额乘25%;2.核定征收:不管企业的每个季度盈利或亏损,每个季度都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额是企业的税管员核定的)
 第八条 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幅度标准确定: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10  制造业  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15  交通运输业  7-15  建筑业  8-20  饮食业  8-25  娱乐业  15-30  其他行业  10-30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数-纳税调整减少数, 适用税率: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基本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20%,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15%;

6,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啊 回答要详细点哈谢谢

四年内 会计折旧 税法折旧(万元) 应税所得额(万元) 应那所得税(万元) 第一年 50 25 225 225*25%=56.25 第二年 50 25 225 225*25%=56.25 第三年 0 25 200-25 175*25%=43.75 第四年 0 25 200-25 175*25%=43.75 合计 100 100 800 200
你已假定该企业1-4年每年的利润总额均为200万元,那么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200万元,所得税费用200*25%=50万呀,除折旧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折旧,不论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均已计入当月的损益或成本中了,利润总额是收入减成本减期间费用后的所得税前的净收益。
企业按2年计提固定资产,每年的折旧为:100/2=50(万元) 税法规定按4年计提固定资产,每年的折旧为:100/4=20(万元) 企业每年的企业所得税为:200*25%=50(万元) 按企业规定提折旧,企业4年总共应交企业所得税为:50+50+50+50=200(万元) 按税法规定,企业第一年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为:[200+(50-20)]*25%=57.5(万元) 企业第二年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为:[200+(50-20)]*25%=57.5(万元) 企业第三年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为:(200-20)*25%=45(万元) 企业第四年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为:(200-20)*25%=45(万元) 按税法规定,4年总共交企业所得税为:57.5+57.5+45+45=205(万元)

7,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按10%缴纳的,想问一下这是属于小微企业吧?是的,按小微企业执行的。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具体是什么,我们公司是批发商贸公司,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如果我们今年的利润总额为29万,是否还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呢?纳税调整之后的纳税利润在30万以下的,享受减免 5%,按 20%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利润小于6万的,再减按纳税利润的50%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
先计算出企业本年的应纳税所得,再乘以对应的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25%。 小型微利企业:20% 1)工业,所得额 30万,人数100人,资产总额 3000万 2)其他,所得额 30万,人数 80人,资产总额 1000万。 高新技术企业:15%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研究开发费用)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科技人员) 介绍一些所得税扣除标准, 5、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14% 6、工会经费:工资薪金总额2% 7、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总额2.5%,超过结转扣除 8、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当年销售收入5‰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当年销售收入15%,超过结转扣除 10、公益性捐赠:年度利润总额12% 11、直接、间接控制:居民企业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12、研究开发费用: 50%(150%)加计扣除 13、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 14、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税所得额;不足结转抵扣 15、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折旧年限的60% 16、综合资源利用: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17、环境保护等设备:投资额10%从税额中抵免,不足结转抵免 18、控制:居民企业、中国居民持有10%以上表决权50%以上股份19、实际税负明显低于税率: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的50%
1、按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规定核算确定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2、在上述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对由于税法与会计在收入、扣除项目确认口径和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确认应纳税所得额3、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就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
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税是实行按月或季度预交,年终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 1、查账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年累计利润*25%-本年度以前月(季度)已纳所得税 。 2、核定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月(季度)销售收入*应税所得率*25%那就看你们是哪种征收方式了。
本年利润乘以25%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3、例1: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 0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 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人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会计利润总额=4 000+80-2 600-770-480-60-40-50= 8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650-4 000×15%=650-600=50(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25-25×60%=25-15=10(万元) 4 000×5‰= 20万元>25×60%=15(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80×12%=20.4(万元) (5)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200×2%=1(万元) (6)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31-200×14%=3(万元) (7)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所得额=7-200×2.5%=2(万元) (8)应纳税所得额=80+50+10+20.4+6+1+3+2=172.4(万元) (9) 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72.4×25%=43.1(万元)例2: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 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 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94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38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利润总额=5 600+800+40+34+100-4 000-694-300-760-200-250= 370(万元)(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40万元。 (3)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60 ×500/o=30(万元) (4)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计算=70 ×60%=42(万元) 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 计算=(5 600+800) ×5‰=32(万元) 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限额应为32万元,实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2=38(万元) (5)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4万元。 (6)捐赠扣除标准=370 ×12%=44.4(万元) 实际捐赠额38万元小于扣除标准44.4万元,可按实捐数扣除,不做纳税调整。 (7)应纳税所得额=370-40-30+38-34=304(万元) (8)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4 ×25%=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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