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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职务职级并行什么时候实行

国家目前没有发布任何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现在只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职级并行,其他普通单位不变。

事业单位职务职级并行什么时候实行

2,山东省内的行政编制干部能职级并行吗

可以职级并行的。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并行已经于今年下半年在国家和省市县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施行,山东省也会按照国家的政策施行的。
1、参公类的事业管理干部是可以参加职务并行的。 2、其他类的事业单位干部就不可以。
是的
技术级和行政级可以同时评定。部队医院就有这样的事实。

山东省内的行政编制干部能职级并行吗

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怎样并行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建立“县级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基层公务员的工资也与职级(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挂钩,它显然既能解决基层公务员薪资偏低的问题,减少的也还会有某种“官本位”思维——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官员待遇不再简单地和职务高低有关,官员人数过多、跑官卖官现象当会一定程度被遏制。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怎样并行

4,职务职级并行政策是否是一次性的

1、不是的;2、深改组提出的“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方案当然是值得肯定的。因为,通过打开另一条通道,可以使更多的基层公务员通过晋升职级获得相应的待遇、荣誉感和认同感。但是,也应该认识到“职务与职级并行”必须统筹推进,既要通过政府自身改革和“简政放权”,让“公务员热”回归理性,让更多的人不再拥挤独木桥;同时,在基层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也需要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改革。
你好!没搞懂,反正非领导职务和职级并行早实行了很多年了。。没事拿出来吹吹,居然还能上头条。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5,事业单位中的职员能否进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这一制度

看情况,档案里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备案表"就可以,否则不按照这个制度执行,其他人就该干嘛就干嘛去了~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职级并行的要求是: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享受职称工资,职称可以通过国家考试取得,还需要根据人事部门对你单位规定的技术职称编制是多少确定,如果超编,需要实现岗位竞争。  二、没有取得职称的人员按照职务级别、工作年限领取工资。  三、既有职称,又有职务级别的单位管理人员,按照工资高的待遇领取
你好!看情况,档案里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备案表"就可以,否则不按照这个制度执行,其他人就该干嘛就干嘛去了~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6,地市级以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是什么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讨论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到了要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后,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其工资将可能与同层次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解决县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问题,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去争当一地之"长"的局面。苏海南说:"要创造一个当官不当官都能够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分别晋升职级的双通道制度,让那些虽未当官但承担任务重、个人能力强、所作贡献多的一般公务员,也能够与当官的一样晋升职级,领取与同职级当官者差不多的工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一些街乡等基层公务员工作很辛苦,因此提高他们的待遇是合情合理的。但从长远来看,"涨工资"必须通过制度化来解决,通过法制轨道为公务员解决收入问题,而不是一纸行政命令的形式。"公务员应参照其资历、年限、工作表现确定待遇标准。比如说,县一级公务员的最高工资级别,应该达到县长、书记的水平。公务员待遇的调整思路应该是:优秀的公务员即便当不上县长、书记,退休时待遇也不会低"。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份已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内蒙古、福建等省和自治区也在近期先后推出在县级以下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

7,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哪些问题仍需厘清

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拓宽公务员晋升的职业发展通道,有以下三个问题需要厘清,仅供参考。1.级别是职位因素与品位因素的统一。《公务员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这句话有两层含义。首先,级别与职务相对应,是能力和业绩的体现,这是职位因素。一定的职务层次必然对应一定的级别,职务晋升应当在级别晋升中体现。但是,级别同样要体现资历,这是品位因素。因此,公务员晋升职务可以带来级别晋升,不晋升职务也可以带来级别晋升。一定的职务层次可以对应多个级别。同一职务层次内,年资高的人一般应当比年资浅的人职级高。2.级别应与待遇挂钩。级别能够为公务员带来物质上的激励,才能有效体现对其工作业绩与个人价值的肯定,并相应地为公务员带来职业满足感和社会地位的提升。也只有如此,级别的激励作用才能得到实现。级别与待遇挂钩,不仅要体现在工资收入上,也应当相应地体现在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上。此外,级别待遇的档差应合理设置,以强化级别晋升的激励作用,从而减少公务员对职务晋升的依赖。3.应扩大职务与职级的交叉范围,体现向基层倾斜原则。基层工作量大面广,但受县乡两级政权机构的规格所限,县级以下公务员普遍职级偏低。适当扩大基层公务员职级与职务的交叉范围,对一定级别以下公务员仅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允许少数优秀基层公务员的级别适当高于机构规格,有利于激励优秀人才长期稳定在基层岗位工作。
深化分类管理,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仍需完善多种配套政策。如:强化财政支持,大幅提升级别待遇和档差,以增强其激励作用;合理配置编 制资源,推进新类别公务员积极“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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