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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分析xieixe

A,负主要责任。 因9月时都在生产,说明A回厂后没有让C让原计划执行,认同B的做法。 B,负销售预估不准责任。 C,照安排生产,没有责任。
不知道你具体想问什么。要是有责任也只能说明B有责任,但也仅是过失的责任而已。

案例分析xieixe

2,实例分析孟德尔豌豆实验

??金观涛华国凡著,《控制论和科学方法论》读书笔记38 ??不打开黑箱和打开黑箱这两种方法都是人们经常要用到的方法。不但对于研究表针运动这样简单的问题,对于一些更复杂的问题也是如此。我们来分析一个遗传学方面的例子。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奥地利神父孟德尔用豌豆做了一些实验。他把具有不同性状的豌豆进行杂交,然后观察杂交豌豆下一代的性状。孟德尔把他的实验结果仔细地统计记录后,提出了一种假说。他认为,豌豆的性状是由某些“因子”控制着的。例如,关于种子颜色的一种因子使种子成为绿色,另一种因子则使种子成为黄色。这些“因子”,也就是后来生物学家所称呼的基因。孟德尔发现,每一个豌豆植株的每一个特征都由一对因子来控制,其中从父本和母本各传来一个。基因有显性和隐形的区别,由基因控制着植株的性状。尽管孟德尔假设了关于基因的种种性质,但基因究竟是什么东西,孟德尔并不清楚。他一辈子没见过基因,他所观察到的只是豌豆的性状,诸如种子和花的颜色、茎的高矮等等。显然,孟德尔所使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不打开黑箱的方法。 ??豌豆的遗传机制对孟德尔来说就是一个黑箱,这个黑箱的输入是父本和母本的性状,这些性状是可以控制的,也就是说可以由实验者选择的。这个黑箱的输出则是杂交后子代的性状,这些性状是可以观察到的。由输入输出性状变量就组成了一个系统。而基因对孟德尔来说是尚未观察到也尚未能加以控制的变量,它在遗传黑箱的内部。孟德尔只是通过对黑箱外部输入输出的分析研究假定了它的存在。这种根据黑箱外部的输入输出而提出的关于黑箱内部情况的假定,在控制论中称为 模型 。

实例分析孟德尔豌豆实验

3,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第一个:银行拒付的理由是合理的,因为信用证中明确规定了货物要“分批等量装运”,十月份装运的量是前两次装运量的两倍,明显不符合“分批等量”。如果十月份的6000吨是分两次运出,即每次装运3000吨,则银行没有拒付理由。 第二个:仍然需要根据题述,卖房还未完成交货义务,在此情况下的货损货差还是由卖房承担的。 第三个:1、这个合同不属于CIF合同。CIF合同是象征性交付合同,即卖方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时完成交付义务。“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鹿特丹”违背了这一条件。 2、该合同是生效的。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4,案例分析 急需

1 乙公司无权要求银行承担票据责任。我国《票据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付款人承兑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承兑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须先有出票,然后才有承兑,并且,要以汇票原件为行为对象,持票人须凭票提示承兑,付款人须在该票正面签章准予承兑。该案中,原票已经遗失,且并未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自然没有法院的除权判决,所以该票据复印件不能产生与原票据相同的法律效力。银行有权拒绝承兑。 2根据有关票据法,票据因不获承兑而退票,持票人立即有权向出票人或背书人追索,无须再作付款之提示。票据退票后,持票人为行使追索权,应将拒绝承兑的汇票在下个营业日立即通知出票人和背书人和作成拒绝证书。在本案中,乙公司应该向银行申请拒绝证书,然后向出票人追偿。

5,案例分析急

1\公司的做法是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因为劳动法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在合同试用期内可以对试用人进行必要的考核,而且试用人也可以在此期间对公司进行适应以检测自己是否能够胜任此工作,如果在此期间双方中的一方认为自己无法胜任工作或者另一方不能够适宜工作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必须支付在此期间约定的工资即可.2\该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因为它的基本内容都是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而且是为了维护用人单位和工作者双方的利益而实施的,所以是符合劳动法和合同法的基本规定的.3\注意事前学习基本的劳动法和合同法,事前可以先通过一些途径对自己将要应聘的公司做一些必要的理解即可4\多请教前辈,可以适当了解一般的法律
这不会是我认识的人提的问题吧,怎么我想问的几个问题全有?????????????
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多学习劳动法,和跟前辈们请教 上好就业指导课就行了,平常多想,多学,别做个法盲,

6,简单的案例分析

1、应当定性为物件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案件。适用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具体规则是: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推定他有过错并确认他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可抗力可以免责,所有人、管理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可免责,受害人有过错的,所有人、管理人减轻或免除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26条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6条。2、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在本案中即X县Y镇。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9条。3、应当以伤人树木的管理者、所有者,即X县公路局和Y镇6坡村村民委员会为被告。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26条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6条。4、可以请求赔偿抢救治疗的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并且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5、不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6、不可以。如案例中所述,本案发生前曾多次发生树枝断坠伤人事故,足以证明此案的发生绝非意外事件不可抗力,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7,案例分析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与共同海损相比较,单独海损的特点是:   ( 1 ) 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 2 ) 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 3 ) 单独海损由收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根据英国海上法,货物发生单独海损时,保险人应赔金额的计算,等于受损价值与完好价值之比乘以保险金。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它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是: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3、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而共同海损则包括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一、船舶共同海损的金额的确定:   1、 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   2、 船舶尚未修理,按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3、 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二、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1、 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去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运费计算;   2、 货物损坏的,在损坏程度尚未达成协议前出售的,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   三、运费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按照货物遭受牺牲造成的运费的损失金额,减去为取得这笔运费应支付但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营运费用计算。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人按照各方的比例合理分摊。   一、船舶因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二、货物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已出售的,按照出售净得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旅客的行李、私人物品不计算分摊共同海损);   三、运费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回的运费,减去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次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指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行为。这种行为,例如引海水入舱、将承运的货物抛入大海、自动搁浅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进行;但在船舶遇难时,为灭火而引海水入舱、为减轻船舶负荷而将全部或部分货物抛入大海或为进行船舶紧急修理而自动搁浅,等等,则均属合法。因共同海损行为处理共同海损损失、理算共同海损的费用,称共同海损理算。为处理共同海损费用所编制的报告称共同海损理算书。   共同海损的要素 包括:①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②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③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④损失和开支必须是特殊的。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不属于共同海损;而若船已搁浅,为脱浅而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⑤所采取的共同海损行为必须合理。⑥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⑦属于共同海损后果直接造成的损失。例如引海水灭火,凡有烧痕等的货物再被海水浸坏不算共同海损,原来完好而被海水浸坏的货物的损失应计入共同海损。⑧共同海损行为原则上应由船长指挥,但在意外情况下,例如船长病重、被俘,由其他人甚至敌国船长指挥,符合上述7个条件,也算共同海损。
一句话:共同海损。 为了避免船货损失而有意识地采取合理行动造成的损失是共同海损。

8,实例如何分析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编制基础,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的报表。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既要掌握该表的结构及特点,分析其内部构成,又要结合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进行综合分析,以求全面、客观地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因此,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现金流量及其结构分析 企业的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部分构成。分析现金流量及其结构,可以了解企业现金的来龙去脉和现金收支构成,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创现能力、筹资能力和资金实力。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l、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进商品。接受劳务付出的现金进行比较。在企业经营正常、购销平衡的情况下,二者比较是有意义的。比率大,说明企业的销售利润大,销售回款良好,创现能力强。 2、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总额比较,可大致说明企业产品销售现款占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的比重有多大。比重大,说明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营销状况良好。 3、将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上期比较,增长率越高,说明企业成长性越好。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当企业扩大规模或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时,需要大量的现金投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补偿不了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但如果企业投资有效,将会在未来产生现金净流入用于偿还债务,创造收益,企业不会有偿债困难。因此,分析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应结合企业目前的投资项目进行,不能简单地以现金净流入还是净流出来论优劣。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一般来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越大,企业面临的偿债压力也越大,但如果现金净流入量主要来自于企业吸收的权益性资本,则个仅不会面;临偿债压力,资金实力反而增强。因此,在分析时,可将吸收权益性资本收到的现金与筹资活动现金总流入比较,所占比重大,说明企业资金实力增强,财务风险降低。 (四)现金流量构成分析。首先,分别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占现金总流入的比重,了解现金的主要来源。一般来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占现金总流入比重大的企业,经营状况较好,财务风险较低,现金流入结构较为合理。其次,分别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和筹资活动现金支出占现金总流出的比重,它能具体反映企业的现金用于哪些方面。一般来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比重大的企业,其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支出结构较为合理。 二、现金流量表与损益表比较分析 损益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重要报表,它揭示了企业利润的计算过程和利润的形成过程。利润被看成是评价企业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但却存在一定的缺陷。众所周知,利润是收入减去费用的差额,而收入费用的确认与计量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广泛地运用收入实现原则、费用配比原则、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原则等来进行的,其中包括了太多的会计估计。尽管会计人员在进行估计时要遵循会计准则,并有一定的客观依据,但不可避免地要运用主观判断。而且,由于收入与费用是按其归属来确认的,而不管是否实际收到或付出了现金,以此计算的利润常常使一个企业的盈利水平与其真实的财务状况不符。有的企业帐面利润很大,看似业绩可观,而现金却入不敷出,举步艰难;而有的企业虽然巨额亏损,却现金充足,周转自如。所以,仅以利润来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获利能力有失偏颇。如能结合现金流量表所提供的现金流量信息,特别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信息进行分析,则较为客观全面。其实,利润和现金净流量是两个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业绩的指标,前者可称之为应计制利润,后者可称之为现金制利润。二者的关系,通过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2揭示出来。具体分析时,可将现金流量表的有关指标与损益表的相关指标进行对比,以评价企业利润的质量。 (一)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比较,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利润的质量。也就是说,企业每实现1元的帐面利润中,实际有多少现金支撑,比率越高,利润质量越高。但这一指标,只有在企业经营正常,既能创造利润又能盈得现金净流量时才可比,分析这一比率也才有意义。为了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计算口径一致,净利润指标应剔除投资收益和筹资费用。 (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比较,可以大致说明企业销售回收现金的情况及企业销售的质量。收现数所占比重大,说明销售收入实现后所增加的资产转换现金速度快、质量高。 (三)分得股利或利润及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得到的现金与投资收益比较,可大致反映企业帐面投资收益的质量。 三、现金流且表与资产负债表比较分析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期末资产和负债状况的报表,运用现金流量表的有关指标与资产负债表有关指标比较,可以更为客观地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支付能力。 (一)偿债能力分析。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而流动资产体现的是能在一年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的资产,包括了许多流动性不强的项目,如呆滞的存货,有可能收不回的应收帐款,以及本质上属于费用的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预付帐款等。它们虽然具有资产的性质,但事实上却不能再转变为现金,不再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而且,不同企业的流动资产结构差异较大,资产质量各不相同,因此,仅用流动比率等指标来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往往有失偏颇。可运用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资产负债表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作为流动比率等指标的补充。具体内容为: l、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流动负债之比。这指标可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获得现金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比率越大,说明偿债能力越强。 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全部债务之比。该比率可以反映企业用经营活动中所获现金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这个比率越大,说明企业承担债务的能力越强。 3、现金(含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与流动负债之比。这一比率反映企业直接支付债务的能力,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偿债能力越大。但由于现金收益性差,这一比率也并非越大越好。 (二)盈利能力及支付能力分析。由于利润指标存在的缺陷,因此,可运用现金净流量与资产负债表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作为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的补充。 l、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总股本之比。这一比率反映每股资本获取现金净流量的能力,比率越高,说明企业支付股利的能力越强。 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资产之比。这一比率反映投资者投入资本创造现金的能力,比率越高,创现能力越强。径一致,净利润指标应剔除投资收益和筹资费用。 (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比较,可以大致说明企业销售回收现金的情况及企业销售的质量。收现数所占比重大,说明销售收入实现后所增加的资产转换现金速度快、质量高。 (四)分得股利或利润及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得到的现金与投资收益比较,可大致反映企业帐面投资收益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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