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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国留学的途径有哪些

目前,出国留学有两大途径,分别是公派留学和自费留学。而公派出国留学是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成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可以获得一定的资助,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还可提供学费资助,是一种不错的留学途径。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启动,符合报名条件的读者可以于2014年3月20日-4月5日登录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据悉,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包括三个:一、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二、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三、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各项目的申请人条件、选拔办法、申请材料、外语水平等具体要求,读者可以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2014年选拔简章”。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4年3月20日-4月5日登录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对所填内容确保无误后从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4月8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至贵阳医学院国际处。原文来源:http://wWw.LiuXue86.Com/a/1811150.html

出国留学的途径有哪些

2,国家公派留学保证金要在多长时间内提取

回国前,我们需要到留学所在国使馆报道,得到盖有使馆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第一联自己保留,第二联则可以在购车时获得优惠,减免车税,因此请妥善保留。  回国后,首先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提取保证金证明表,首先我们要填写封面和首页的个人信息。  之后我们需要依次贴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第一联复印件、带有中国边防出入境章的护照页以及护照上的签证页复印件、出国前提交保证金得到的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其中有一栏是派出单位审核,如果是学生,派出单位就是所在大学院系,需要拿着护照原件找教务处老师审核签字并盖院系公章,如果是事业单位人员那么派出单位就是所在企业主管培训事务的工作人员,也要拿着护照原件前去审核。  如今许多人的护照都是电子护照(E开头),那么在入境时可能走的就是快速通道,这样的话护照上就没有中国入境章了。审核保证金的人只认入境章,所以没有的无法提取保证金。我们有两种方法,一个是入境时老老实实走人工通道,耐心排队,一个是电子护照直接入境后,到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出入境记录查询。  现在办理出入境记录查询免费,而且很便捷,我们到了之后找工作人员要一张出入境查询申请单(务必填写清楚需要查询的时间段),填写完毕后拿着申请单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窗口办理,一分钟后工作人员会交还给你一张盖有公章的查询单。把这张查询单和护照签证页贴在一起即可。  7北京地区的可以去海淀的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全部文件都准备好后我们就可以邮寄至基金委了,邮寄地址在保证金提取表上注明了。
一、自2017年3月31日起,不再收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留学人员仍须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约公证手续,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凡持有2016年及以前版本协议书的留学人员办理签约公证手续时无需更换协议书,协议书中关于保证金的条款不再执行。二、2017年3月31日前已交存保证金的,回国后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填写回国信息、留学成果、本人银行信息等内容(填写内容见下图),核准后退还至留学人员本人账户。

国家公派留学保证金要在多长时间内提取

3,学信网上普通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是政府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外国留学生招生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保证留学生培养质量的管理方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学〔2007〕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外国留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对象为学校实施学历教育的留学生新生(以下简称新生)。第三条 学校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统一归口由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负责。第四条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一)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新生,并应于新生注册报到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采用DBF格式,数据结构见附表一)上传至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校登录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注册名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基金委)发送至各校留学生主管部门。(二)在华接受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在汉语补习和预科教育阶段不做学籍电子注册,正式进入专业学习后,必须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三)春季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受理时间截至当年的4月15日;秋季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受理时间截至当年的10月15日。请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新生电子注册信息,以保证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序进行并及时对外提供查询。(四)在上报的信息数据中,每名学生在学历教育阶段只有一个学籍电子注册号,不得重复编号,注册号编码规则见附表二。(五)信息数据中“国籍”一栏,请按照国家和地区标准名称填写(见附表六),如录入信息不符合要求,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将不予接收。(六)学生在学期间,如发生变更专业、改变学制、因故休学等学籍变动时,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须及时登录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修改,确保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信息的实时和准确性。(七)本项工作开展后,新生如无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其学历教育部将不予承认。对于2008年以前入校的外国学历留学生,仍按学校原新生注册办法管理。第五条 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办法(一)按照教育部2001年关于改革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向外国留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包括自行印制的证书)后60天内,学校应按“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库结构”(见附表三)将相关信息录入光盘并附学校公函向基金委申报注册。(二)毕业证书编码规则见附表四。(三)基金委负责将汇总的各校外国留学生毕业证书数据信息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后,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提供查询服务。第六条 学历证书发放办法学历证书发放办法仍按照教育部关于改革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凡需申领教育部印制的外国留学生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学校,请逐项认真填写《外国留学生毕业预报表》(见附件五),加盖学校公章后,报本地省级外国留学生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其公章。学校最迟须在外国留学生毕业前60天,将经审核后的《外国留学生毕业预报表》报送基金委。基金委经与学校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无误后,向学校寄发毕业证书。第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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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留学基金委什么时候公示结果

通常是每年五月中旬。各个项目具体时间有所区别,常常是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的博士、访学、联培出来的比较早,然后是公派硕士生,然后是合作项目,最后还会有第二批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详情请查询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fc8d228ee3ec4374ae66c004ccb16e1f.shtml
通常是每年五月中旬。各个项目具体时间有所区别,常常是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的博士、访学、联培出来的比较早,然后是公派硕士生,然后是合作项目,最后还会有第二批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8.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9.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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