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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民收入初次分配

法律分析:国有经济初次分配:国有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 (1) 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成为国家集中的纯收入,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内使用; (2) 以企业基金形式留归企业支配,用于企业发展生产、集体福利、职工奖励等方面; (3) 以工资形式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企业职工,由职工个人支配和使用。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

2,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包括哪些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物质生产领域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福利费用和农民或其他劳动者的收入,它属于生产者及其家属个人消费所需的必要产品;另一部分是生产单位和社会的纯收入,包括上缴国家的税 金和利润、支付的利息和企业税后利润、利润留成或公积金、公益金等,属于国民收入扣除必要产品后的剩余。拓展资料:国民收入的内涵:1、社会投入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量的增加。在社会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条件下,国民收入的价值量和使用价值量同社会投入的劳动量成正比。投入的劳动量愈大,国民收入的价值量和使用价值量就愈大,反之,就愈小。2、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物质形态上的国民收入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成正比,社会劳动生产率越高,国民收入增长得就越快。在社会投入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量为一定的条件下,国民收入的使用价值量同社会劳动生产率成正比,社会劳动生产率愈高,国民收入的使用价值量就愈大,反之,就愈小。当社会劳动资源已得到较充分的利用、经济的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的阶段时,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是增加国民收入的主要途径,也是增加按人口平均计算的国民收入的根本途径。3、生产资料利用的节约。这意味着社会总产品中用于补偿消耗了的生产资料的减少,从而使国民收入的使用价值量增加。节约生产资料可以用同量生产资料生产更多的社会总产品,从而使得同量社会总产品中,国民收入所占的比重相对增大。在这3个决定因素中,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国民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因素。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创造国民收入的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各方面当事人之间进行的。再分配则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在物质生产部门与非物质生产部门之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各部分人之间进行的。一般来说,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借助于税收、价格、保险费、国家预算等经济杠杆进行的。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以后,按其最终用途分为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分别用于积累和消费 00:00 / 00:42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包括哪些

3,国民收入是如何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

1)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首先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预算收入,然后通过预算支出形式,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银行信贷。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时间,从而对国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 3)劳务费用。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用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金。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一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拓展资料:初次分配,即初次收入分配。在社会分配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按贡献分配。该贡献包括对创造利润有益的各种因素,如资金、技术、管理、生产资料、劳动力、信息、市场、营销等。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各企业中分别进行的。它们主要体2022年三方面:(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成为国家集中的纯收入,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内使用;(2)用于企业发展生产、集体福利、职工奖励等方面;(3)在生产部门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职工,由职工个人支配和使用。再分配,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居民和企业等各收入主体当期得到的初次分配收入依法应支付的所得税、利润税、资本收益税和定期支付的其他经常收入税。政府以此对企业和个人的初次分配收入进行调节。三次分配理论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第一次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第二次是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国民收入是如何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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