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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表我国古代文学最高成就的是楚之 汉之 唐之 宋之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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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我国古代文学最高成就的是楚之 汉之 唐之 宋之 元

2,汉之州隋唐之道宋之路元明清之行省是什么意思

元明清之行省好像是朝代的机构,应该是这样

汉之州隋唐之道宋之路元明清之行省是什么意思

3,之字用法取独和提宾怎么区分麻烦告诉我

之:(1)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2)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在很多情况下,宾语前置的句子一般显而易见。“何罪之有”就是“有何罪之”,“何罪”作为宾语提前了,在这样的句子中一般会出现标志性的词语,如“何、胡、谁、奚、安”等疑问代词,“非、莫、不、毋”等否定代词以及“唯……是……”的固定结构。还有一些“以、于”等虚词结合疑问代词也是这一类句子的常见现象。在这个问题上的混淆,主要还是句子成分不易弄清晰。在这里“钩党之捕”是主语,它的内部结构是动宾词组。“捕”,及物动词;“钩党”,宾语,倒置于动词前面,所以说这里的“之”是提宾的用法。这句话可以译为逮捕有牵连的党人(的情况)遍于天下。”提宾,顾名思义就是把宾语提前,作为谓语的动词置后。什么是取独呢?
"之"字句后有逗号,且"之"用在主谓之间是取独提宾是什么东东?是宾语前置吗?很少这么用.这种句式前有名词,但它不是主语,是宾语.“钩党之捕遍于天下”的"之"字是"的"的意思]
在这里“钩党之捕”是主语,它的内部结构是动宾词组。“捕”,及物动词;“钩党”,宾语,倒置于动词前面,所以说这里的“之”是提宾的用法。这句话可以译为逮捕有牵连的党人(的情况)遍于天下。”提宾,顾名思义就是把宾语提前,作为谓语的动词置后。什么是取独呢?就是本来由主语和谓语构成的句子可以独立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如:我去长城.但是,如果在主语与谓语之间加上一个“之”字,成了“我之去长城”,本来意思完整的句子却变得不能单独表达完整的意思了,必须说出爱香山的理由以后才算完整了.这里的"之"的功能就是取消句子独立性.明白了吗?]

之字用法取独和提宾怎么区分麻烦告诉我

4,文言文虚词之的用法

1.之 zhī ①动词,去、到、往 吾欲之南海 《为学》 寡助之至 辍耕之垄上 《陈涉世家》 ②代词,代人、代物、代事 二世杀之 《陈涉世家》 钟鼓乐之(“窈窕淑女”) 又数刀毙之 《狼》 莫不奇之 望之蔚然而深秀者 名之者谁 魏武闻之 左右采之(代荇菜) 急往观之 ③ 结构助词,的 君之病在肌肤 嗟来之食 《乐羊子妻》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陈涉世家》 为我吊望诸君之墓 《送董邵南游河北序》 堤畔之草 《西湖二》 在河之洲 山之僧智仙也 ④结构助词,主谓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人之立志 《为学》 以子之不遇 《送董邵南游河北序》 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 ⑤音节助词, 粘附在时间副词后面,表示时间的持续状态,凑足一个音节,无实义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狼》 怅恨久之 《陈涉世家》 顷之,又有曳杖者从山中来者 《峡江寺飞泉亭记》 ⑥……的样子 岈然洼然 《始得西山宴游记》 ⑦助词,可译为“以” 局促一室之内 ⑧结构助词,宾语前置标志,不译 何陋之有 宋何罪之有

5,订鬼的原文及翻译

订鬼第一段原文及翻译 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忧惧,忧惧见鬼出。凡人不病则不畏惧。故得病寝衽,畏惧鬼至。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 翻译:大凡天地之间,出现鬼,并不是人死后的精神变成的,都是人们思念想象所造成的。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现象的呢?是由于疾病(的折磨)。人生了病就会忧愁害怕,忧愁害怕就好象看见鬼出现了。凡是人无病时就不会怕这怕那。所以得了病躺在床上,就害怕有鬼到来。一害怕就会老是想,想久了就会使得视觉错乱,恍恍惚惚地看见鬼了。 订鬼第一段原文及翻译  何以效之?传曰:“伯乐学相马,顾玩所见,无非马者。宋之庖丁学解牛,三年不见生牛,所见皆死牛也。”二者用精至矣!思念存想,自见异物也。人病见鬼,犹伯乐之见马,庖丁之见牛也。伯乐、庖丁所见非马与牛,则亦知夫病者所见非鬼也。 翻译:用什么来验证呢?古书上说:“伯乐学习鉴别马的时候,由于用心过度,看到的东西,没有不是马的。宋国庖丁练习解剖牛的本领,三年以后,在他的眼里,没有见过活牛,所看到的全是分解了的)死牛。”这两个人都是专心到了极点。由于老是想着某一个问题,自然而然产生了错觉,看见异乎原物的东西了。人病了看见鬼,如同伯乐看见马,庖丁看见牛一样。伯乐和庖丁看到的其实不是真正的马和牛,由此可见病人所看见的也不是什么鬼了。 订鬼第二段原文及翻译 病者困剧,身体痛,则谓鬼持*杖殴击之,若见鬼把椎锁绳纆,立守其旁。病痛恐惧,妄见之也。初疾畏惊,见鬼之来;疾困恐死,见鬼之怒;身自疾痛,见鬼之击;皆存想虚致,未必有其实也。 翻译:病人身体困倦极了,身体疼痛,就说是鬼拿了棍捧鞭子欧打他,好象看见鬼拿着锤子、锁链、绳索,站着守在他的身旁。(这是因为)病人身体疼痛,心里害怕,才虚幻地看见这些的啊。刚得病时心里惊慌害怕,(就好象)看见鬼来了;病重一些就怕死,好象看见鬼在发怒;身上因病感到疼痛,(就好象)看见鬼在打:这都是由于想得过多,产生虚幻的感觉造成的,并不是真有那样的事实。 订鬼第三段原文及翻译 夫精念存想,或泄于目,或泄于口,或泄于耳。泄于目,目见其形;泄于耳,耳闻其声;泄于口,口言其事。昼日则鬼见,暮卧则梦闻。独卧空室之中,若有所畏惧,则梦见夫人据案其身哭矣。觉见卧闻,俱用精神;畏惧存想,同一实也。 翻译:专心想念事物(的结果),有的表现在视觉上,有的表现在说话上,有的表现在听见的声音上。表现在视觉上的,(好象)看见鬼的形状;表现在听觉上,(好象)听到了鬼的声音;表现在嘴上,(就会)说出鬼的事情。(因此)白天会看到鬼的出现,夜里就会在梦中听到鬼的声音。独自睡在空房之中,如果感到有些害怕,就会梦见好象有人按住他的身体哭泣呢!睡醒见到鬼形,躺下听到鬼声,都是由于精神作用引起的;害怕和想象,都出于同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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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言文中 之 的用法区分

【之】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7,文言文之的用法

“之”的所有用法: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如: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②“填然鼓之.”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基本上来说,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的用法就是上面几种,只要掌握其规律,摸准“之”的用法和意义也是不困难的.文言虚词“之”的用法可谓灵活,很多学生都难以分析其用法.靠死记一些例子,但过些日子又忘了.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笔者结合自己教学作出简要介绍,即运用句子结构分析法.句子结构分析有一口诀:“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谓前是状,谓后补.”由此可知古汉语中的主谓、动宾、偏正等结构.“之”的用法就可根据其在句中的位置来定.且看下面的分析:(1) 形如“谓语+之”时,用作代词.如: ①作《师说》以贻之.②人非生而知之者.③均之二策,宁许之以负秦曲.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词用,分别充当谓语动词“贻”“知”“均”的宾语,构成动宾结构.反过来说,虚词“之”紧跟在谓语动词后,这个“之”就作代词用.(2) 形如“主语+之+谓语”时,起取消主谓句子独立性.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②师道之不传也久矣.以上两个例子中“之”前的“孤”“鱼”“师道”在句子中作主语,“之”后的“有”“不传”为动词作谓语.在这种情况下,虚词“之”可以省略不译.即“孤有孔明,犹鱼有水也”;“师道不传也久矣”.(3) 形如“名词+之+谓语动词/介词”时,作宾语前置的标志.如: ①宋何罪之有?②何陋之有?以上两例中,“之”出现在疑问句中,“之”前面分别是名词“罪”和“陋”,“之”后面是紧跟谓语动词“有”,而且“罪”和“陋”是作为宾语在谓语动词的前面.这种情形下的“之”就作宾语前置的标志.虚词“之”不译,直接把宾语部分还原到谓语动词后面即可.(4) 形如“名词+之+形容词”时,作定语后置的标志.如: ①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②马之千里者.③石之铿然有声者.④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以上三例中,虚词“之”后面的“利”“强”“千里”“铿然有声”“乱耳”“劳形”都是形容词修饰“之”前面的名词“爪牙”“筋骨”“马”“石”“丝竹”“案牍”,翻译时,“之”不用翻译,直接把形容词还原到名词的前面即可.(5) 形如“定语+之+名词”时,是作结构助词,译作“的”.如: ①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②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以上两例中,虚词“之”后面是名词“病”“众”,分别由前面的“君”“吴、越”作定语修饰,“之”就译作“的”.(6) 形如“之+地点/处所名词”且句中缺少相应的谓语时,就作动词.如: ①子夏之晋.②吾欲之南海,何如?③辍耕之垄上.以上三例中,“之”的后面分别是“晋(国)”“南海”“垄上”作为地点名词,“之”的前面没有与“晋”“南海”“垄上”相对应的谓语动词.这种情况下,“之”用作动词,翻译为“去、往、到”.(7) 形如“形容词/副词+之”时,凑成二字或四字音节,不用译.如: ①顷之,烟炎张天.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③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以上三例中,“之”在“顷”“鼓”“久”的后面,为了凑成二字音节而使用“之”.翻译时没意义.
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较多,用法也较复杂,有作代词用的,也有作助词、动词用的;区分起来也比较费劲。若死记硬背,耗时多而效果不佳。笔者在教学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与大家共享。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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