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故,大事故,法律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第二条_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预防和发生下列事件中有失职或者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特大Fire事故;(2) 特大交通安全事故;(3) 特大建筑质量与安全事故;(4)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Safety事故;(5)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Safety事故;(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Safety事故;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第一条_为有效防止特大safety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safety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_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预防和发生下列事件中有失职或者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特大Fire事故;(2) 特大交通安全事故;(3) 特大建筑质量与安全事故;(4)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Safety事故;(5)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Safety事故;(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Safety事故;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据新闻报道,建国以来尤为严重事故有:1。1971年12月7日,京广铁路刘立河站451次市郊旅客列车与837次货车相撞事故,铁路职工和旅客14人死亡,22人受伤,交通中断。2.1976年10月16日,广深线41公里处92次脱轨颠覆,18名乘客受伤,交通中断24小时59分钟。3.1978年12月16日,南京至西宁87次与Xi安至徐州368次在陇海线杨庄站相撞,造成106名旅客死亡,47人重伤,171人轻伤,3辆客车报废,交通中断9小时30分钟,被称为震惊中外的“杨庄事故”;4.1980年2月19日,由南阳开往郑州(郑州客运段)的410次旅客列车到达郑州站时,3号车厢因乘客携带枪支发生爆炸,造成1名乘客死亡,8名乘客受伤,1辆客车报废;5.1980年1月22日,长沙开往广州的403次列车到达京广铁路株洲站时,22名旅客死亡,4人受伤,客车大损1辆,轻伤1辆。6.1981年7月9日,成昆线尼日至伍肆河之间的李自达铁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事故。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条例》第三条事故举报、调查处理一般根据安全生产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或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事故;(2)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3)较大事故指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4)一般事故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
4、 特大重大 事故指造成多少人死亡法律解析: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特大 事故,指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或死亡2人,重伤5人,或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自然灾害、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重 特大 事故的认定标准Weight特大Traffic事故认定的标准如下:1 .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的。2.特大 事故指事故其中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人,或者死亡两人,同时重伤五人,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构成流量事故的要素如下:1。肯定是车辆造成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属单位管辖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公众出入的场所;3.运动时会发生。指车辆行驶或停车时发生的事件。如果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与车辆发生碰撞或者乘客上下车,出现拥挤、跌倒、人员伤亡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出事了。指碰撞、碾压、刮擦、翻车、撞车、爆炸、火灾等现象之一;5.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人为的。
6、安全生产一般 事故,较大 事故,重 特大 事故的划分就死亡人数而言;重大事故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根据死亡或重伤人数或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分为四级。事故;较大事故指事故其中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一般事故指事故其中造成3人以上死亡;特别严重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者事故。法律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7、一般 事故,较大 事故,重 特大 事故的划分(1)一般事故是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的/123,456,789-1/123,456,789-1/123,456,789/1/1/123,456,789/1/123,456,789/1/1;(3)专业事故-1事故/1/1/1/1;(4)特别严重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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