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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一般没有人出发前全部弄得好好的,都是先做假的!比如你2010年1月中旬去,那么你申请的时候就写预定日期为1月10日,停留10天,然后申请就可以了!签证下来后,都是3个月的有效期的,只要在你申请的时间之内去日本就可以了!(最迟4月1日,因为你还要停留10天呢!当然如果你只停留一天,4月10日去然后回来也没关系!)

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2,日本留学签证应提交的书面材料有哪些

目前几乎所有赴日留学人员申请签证均为委托在日代理人代理申请,申请人在获得某高等院校的入学许可后,其在日代理人为其申办“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在留资格时,代理人需向该学校所在地区的地方入境管理局及该局支所审查课或第一审查课提交下列书面材料各一份: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申请书2、外国申请人两张照片3、护照的复印件4、证明适合代理人资格的证件5、入学许可书的复印件或其他准许申请人入学的证明材料6、申请人履历表7、最终学历毕业证明书8、日本语学校的修业完了证明书及出席、成绩证明书9、证明本人或本人以外有支付在日本停留期间一切费用的资料10、申请人拟在日本学习的内容(科目、时间)的证明材料11、其他入境管理局所要的证明材料12、回邮信封(付430日元邮票)代理申请后,若无问题,则于2~3星期内向代理人寄出“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该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代理人在收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应立即寄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收到材料后即可向日本驻华使馆申请留学签证。申请签证时须递交材料如下: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正本2、两份留学理由书(详细写明去日本学习的目的和学科)3、本人经历书(写明从上小学迄今为止的情况)4、誓约书(由日本驻华使馆发给,本人应签名或盖章)5、日本入境签证申请表(由日本驻华使馆发给)6、亲属关系表(由日本驻华使馆发给)7、本人如在国内直接申请签证,上述所有材料须递交给日本使馆,日本使馆再将材料送回日本国内审查,通常需要较长时间,而且被拒签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因此,建议采取由在日本代理人代办的方法。 原文来源:http://wWw.LiuXue86.Com/a/537100.html

日本留学签证应提交的书面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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