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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区别吗

没有严格的区别,应该说所有的劳务合同都是一种分包行为,因为几乎所有的建筑工程发包不可能仅仅依靠人工而不需要材料就能够完成。所以劳务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只是名称上的不同,没有实质性的差别。还有一种理解就是劳务合同是指你在这家公司干活所签订的用工合同,你相当于该公司的员工。而这种劳务合同就与建筑发包的劳务分包合同就有了实质性的区别。那就成了劳务用工合同与施工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区别吗

2,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区别联系

打个比方吧,比如一个小区10万平方米,开发商找两家总包单位施工,那么开发商和总包单位之间就要签订施工合同,但是并不是说所有工程都给总包做,比如一般门窗工程、精装修、室外小区道路、大小市政等工程,通常开发商考虑成本或是其他原因,会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来施工,开发商会和他们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应该是相对于专业施工单位来说的,应该是和专业分包合同已于的)。劳务分包合同,和开发商没关系,是总包单位和一些施工队、组等签订的,比如一个总包共分到5个栋号,他会按栋号签劳务分包合同,经常会按签订的施工队、组的特征来命名,比如1号楼是南通队、2号楼是江苏队等等,这样总包也好管理。合同备案是建委要求的,开发商和总包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需要备案,但是通常,备案的合同和实际签订的是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这也是所谓的“黑白合同,或是叫做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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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谁有建筑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你自己去下吧 要不你把邮箱给我我发到你 不知道能不能贴完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附件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    我把全的发到你信箱里面了给分啊
我在网上找到过.但是不知道你需要是什么类型的...

谁有建筑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4,个人与个人的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范本 谢谢

这是最基本的内容:承包合同书(或承包协议书)甲方(发包方):XXX乙方(承包方):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XXX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一、标的物XXX(要详细地说)二、承包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三、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每年XX元,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将承包费一次付给甲方。四、双方权利与责任:(根据实际列出)五、违约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六、其它约定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2、本协议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年 月 日乙方:年 月 日
1,当然可以,建立劳务关系适用民法通则。 2,劳务公司的好处就是规避后面劳动纠纷,工龄,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其它没什么。

5,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承包方式不同:工程分包合同一般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措施;而劳务分包工程一般只提供劳务输出和小型工具,不包含材料费机械费等。其次工程分包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否则属于违法分包,而劳务分包一般法律不予限制。
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的区别有四点:一、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有61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有13种;二、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包工不包料。三、条件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劳务分包合同无须发包人同意。四、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工程及其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条件下,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6,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您好!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要保证劳务分包合同的相对方要有劳务作业资质,这是劳务分包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与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第二,要注意区分劳务分包和违法分包或工程转包。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而非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是违法的。第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在劳务分包合同里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也即把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劳务分包合同中来。第四,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外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否则就会发生名为劳务分包合同,实为工程违法分包合同或者工程转包合同,而后两者实违法的,是无效合同。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证件;3、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4、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劳务分包合同的相对方要有劳务作业资质。这是劳务分包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与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要注意区分劳务分包和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而非法转包和工程转包是违法的。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在劳务分包合同里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施工队的生产安全,也即把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劳务分包合同中来。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外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否则就会出现名为劳务分包合同,实为违法分包合同或者工程转包合同的情形,而后两者是违法的,是无效合同。

7,建筑分包合同分哪几类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又是啥呢急等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违法分包建筑工程分包是承包人将建筑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交于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建设领域存在分包现象,首要原因是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承包人运用专业技术将建筑材料和劳务物化于建筑工程的过程,客观上需要将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交于具备专业施工能力的第三人完成;其次建筑市场长期存在供大于求的状况,加之实行竞争性招标投标制度,许多资质低、信誉差的施工企业难以承揽工程,只能以分包工程谋求生存。工程分包按照施工内容可以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按照是否合法可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 一、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是总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征得总发包人同意后,将专业工程交由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合同的有效条件有:1、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或征得总发包人许可;2、分包工程属于非主体结构工程;3、分承包企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与转包相比,二者的转让程度不同:转包是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让于第三人的行为,属于债的概括转让,为建筑法规所禁止;分包是承包人将部分工程转让于第三人,属于并存的债务转让,有合法与违法之分。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分包,则转化为转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为转包。 专业分包合同效力涉及总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发包人)、分包承包人三方当事人。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当注意:首先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就全部建设工程对建设单位负责,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其次总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再次分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服从总承包人对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最后分承包人成为并存债务人,和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发包人)将其施工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交由法定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根据《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劳务分包企业分为13个资质类别:1、木工作业分包企业;2、砌筑作业分包企业;3、抹灰作业分包企业;4、石制作分包企业;5、油漆作业分包企业;6、钢筋作业分包企业;7、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8、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9、模板作业分包企业;10、焊接作业分包企业;11、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12、钣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13、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每种劳务作业的分承包人均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及作业范围。其中木工作业、砌筑作业、钢筋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模板作业和焊接作业六类企业分为两个等级,其他七类企业因作业过于简单不分等级。 与专业分包相同之处有:1、分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2、分承包人必须亲自完成分包工程;3、分承包人就其施工内容对分发包人负责;4、必须接受分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区别之处有:1、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2、专业分包的分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务分包的分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3、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承包人同意。4、专业分承包人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劳务分承包人不能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5、专业分承包人和分发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承包人就劳务作业对分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三、违法分包。 违法分包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分包行为,包括1、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将其专业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3、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违法分包使不具有资质的施工人能够承揽工程,留下质量隐患,导致分包行为不规范,市场竞争无序,故为法律所禁止,属于无效合同。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称为实际施工人。违法分包合同涉及到总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发包人)之间的工程承包关系、分发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工程分包关系、总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事实承包关系。处理三方当事人之间的三种法律关系时要注意:首先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就全部建设工程对建设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其次实际施工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发包人负责,服从质量管理、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再次实际施工人成为并存债务人,和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最后实际施工人可直接以总发包人为被告提起工程款诉讼。 与合法分包相比,二者共同适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确立的工程质量高于合同效力原则。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经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然验收不合格,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所不同的是,合法分包合同中的分发包人可以收取配合费,而违法分包合同中的分发包人取得的利益被《建筑法》67条定性为非法所得,由建筑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收缴。 (1)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工程分包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共有地基与基础等60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分为木工作业等13种; (2)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目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3)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包要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条件下,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并且只对总包或分包人负责,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参考资料新颁布的两份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律师与此有关的专业业务拓展一、工程承包方式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1、关于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式:(1)工程总承包(又称工程项目总承包):是指发包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包,由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其他人承包,并由工程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完成全部工程建设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2)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将工程项目的施工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包,由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将所承包工程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3)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人完成,由工程总承包人支付工程分包价款,并由总包人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项目负连带责任的工程承包方式。(4)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工程专业分包人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所承包的工程中的施工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人完成,并由发包人支付劳务报酬的承包方式。2、国家法律关于工程分包的四条禁令(1)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这规定在《建筑法》第28条。(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3)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4)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以上(2)、(3)、(4)为《建筑法》第29条的规定。3、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建筑法》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即将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转包的相应规定。第二条:“因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原因合同无效,导致建设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损失的,由转包方和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明知或应当知道单位或个人不具备法定资质的,由各方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将具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向转包方收取的管理费予以收缴。”第七条:“转包合同无效。转承包方向承包方追索工程款,请求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不予支持,发包方同意转包的除外。发包方同意转包的,转承包方有权提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共同被告的追索工程款的诉讼。”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依合同法主张优先权的不予支持。”5、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与分包方式的缺陷的关系,以及应吸取的严重教训。二、最新颁布的两份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主要内容1、劳务分包合同制订依据:建设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国家工商总局、建设部联合下发(2003)168号文件明确:《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配套使用。3、两份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条款)简介(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分为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通用条款部分共38个条款,分为词语定义、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工期,质量与安全,合同价款与支付,工期变更,竣工验收及结算,违约、索赔及争议,保障、保险及担保,其他等十个部分。其中第5条“总包合同”、第10条“分包人的工作、第11条“总包合同解除”、第12条“转包与再分包”、第29条“保障”、第35条“分包合同的解除”等条款,都是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同的特有条款。(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单设一个共35个条款的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内容包括:劳务分包的工程对象及内容、完成劳务工作期限、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义务等。示范文本第17条“劳务报酬”约定合同双方可在“(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2)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3)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三种方式任选一种。同时示范文本第18条约定了“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第19条约定了“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第24条约定了“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有利于从根本上遏止和解决工程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个影响社会稳定的复杂问题。4、工程施工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1)合同主体不同:前者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签订,后者由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签订;(2)合同标的不同:前者合同指向的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分包工程款,后者合同指向的是施工劳务,计取的是劳务报酬;(3)适用依据不同:前者适用的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后者适用的依据是双方所签的合同;(4)法律责任不同:前者合同双方对分包工程以及因此造成的质量损害赔偿负连带责任,后者对合同双方不负连带责任。三、准确使用两份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与律师业务拓展的关系1、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已成为一类日趋增长的复杂案件,也是律师面临的或可以拓展的诉讼类新业务,值得关注;2、将出台的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将决定实践审判的新思路,律师应提前掌握、熟练运用;3、两类施工分包合同的区别和法律特征,将成为处理此类案件是否有效的关键,也是律师开拓此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服务的突破口;4、两类分包合同的区别和适用技巧,是委托人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律师的非诉讼服务的重要内容和新业务;5、熟悉两类施工分包合同文本的制作,是律师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有针对性非诉讼服务的重要手段和专业能力;6、律师应从两类施工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不同法律地位,研究不同的应对措施,以提高拓展业务的实际效果。
合法的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 二者的区别在于:1、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工程分包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资质条件共有地基与基础工程等60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资质条件共有木工作业等13种。 2、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3、分包条件的限制不同。总承包人对工程分包有一系列的限制,并且必须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事先经发包人的同意;而总包人包括工程分包人的劳务分包则无需事先获得发包人的同意。4、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专业工程分包,总包要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条件下,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并且只对总包或者工程分包人负责,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以一个新建楼盘为例,总承包就是除设计之外的所有施工活动,国家这个施工活动分了很多专业,如高耸建筑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等,总承包就可以将整个施工活动按国家划分的专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公司施工,这个合同就应该是专业承包合同。而构成次专业的就是基本劳务,国家对基本劳务又分了很多专业,如混凝土作业、钢筋作业、油漆作业等。专业承包就可以将专业承包按国家划分的劳务分包专业,将专业承包工程分若干劳务分包作业序列给具有相应劳务序列的劳务公司,这就是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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