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包屏楠事件,教师言论自由应该有何界限?

1.事件背景

2018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系副主任包屏楠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宪政民主必然导致‘流氓政治’,希特勒也是民选上的”等言论,引起广泛争议和批评。事件发生后,华东政法大学对包屏楠进行了处理,撤职并将其降为讲师。

事件背景

2.言论自由和言论道德的边界

包屏楠事件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一个重要问题是:作为一名教师,能够享有多大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它并不是绝对无限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一名教师更应该拥有高度的言论道德,尊重事实、尊重人格、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3.当代大学教师应当具备的品格和精神

针对本事件,不禁使我们对当代大学教师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教师是社会的灵魂工程师,是青年人的楷模和引路人。当代大学教师应该具备的品格和精神,首先应当是道德和智慧的结晶。学术独立、敬业奉献、风范正派、做学问、做人,这是大学教师必须遵循的准则。

4.教师言论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言论自由的确非常重要,但它并非无限制的。一个人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必须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可以说,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是言论自由的先决条件。因此,对于教师来说,既要享有言论自由,又要意识到自己的言论对学生的影响以及对整个社会的影响。

结语

教师言论自由应该有一定的界限和约束,否则就不是言论自由,而是言论滥权。在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教师应该具备高度的言论道德、社会责任和社会公共利益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教师的职责和作用。


文章TAG:华东政法大学包毅楠事件  华东政法大学教师涉嫌言论违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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