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斯坦福在巴茨的时候是助理。他告诉华生,一个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也在寻找住处。是小斯坦福介绍了福尔摩斯和华生——这两位伟大而不朽的朋友初次相识。华生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他在做潜血试验。福尔摩斯只是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对华生说:“看得出你去过阿富汗。”后来,他告诉华生,他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栋房子。
“华生医生,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斯坦福德介绍我们时说。斯坦福给我们介绍:这是华生医生,这是福尔摩斯先生。你好吗?他平静地说,握着我的手,用力过猛。你好。
我很难相信他有这么大的力气。我察觉到你有阿富汗血统。我看得出你去过阿富汗。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Iaskedinastonishment。我很惊讶,问,你怎么知道?“没关系,”他说,暗自发笑。问题在于血红蛋白。这没什么,他咯咯地笑着,现在是关于血腥的蛋白质。
4、《 血字的 研究》中,墙上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拉契”的意思是什么?血字de研究,墙上用血涂写的字,“rachel”是德语Rache的音译,意为“复仇”。文章中的警官误以为是女性名字“瑞秋”,但凶手留下这个标记是为了误导大家。《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一部推理小说,也是第一部以著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我觉得人的大脑就像一个空空的阁楼,要有选择地放一些家具进去。
这(太阳系)跟我有什么关系?你说我们绕着太阳走,但即使我们绕着月亮走,对我或我的工作有什么关系?世界上没有什么新东西,都是前人做的。你在这个世界上做过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何让人们相信你的所作所为。如果一个人想要解释自然,那么他的想象力必须和自然一样广阔。
5、《 血字的 研究》主要内容沃森是第一部作品中的第一人。1878年,“我”获得了伦敦大学的博士学位,然后,在完成军事医学的专业课程后,我被派往印度,在诺森伯兰郡的第五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在梅旺德战役中,“我”被杰泽子弹击中肩膀,我的勤务兵默里救了他一命。后来因伤被送回英国训练。我的经济状况逐渐无法承受他在滨江路的私人酒店的昂贵开销。
就在他开始寻找住处的时候,他在克莱顿酒吧前偶然遇到了小斯坦福。小斯坦福在巴茨的时候是助理。他告诉华生,一个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也在寻找住处。是小斯坦福介绍了我和福尔摩斯——这两位伟大而不朽的朋友初次相识。我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他正在做一个潜血试验的实验。福尔摩斯只是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对华生说:“看得出你去过阿富汗。”
6、 血字的 研究的作品赏析血字de研究叙事技巧复杂,叙事手法完美。从叙事布局上看,这部中篇小说分为上下两部分,上下共七章。第一部分的叙述顺序是:华生认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推理方法。警察声明在嫌疑犯出现在警察调查中后,杀人犯被逮捕了。第二部分是:回顾往事(即杀人动机),华生加了一段注释,福尔摩斯解释了推理过程。整个叙事以谋杀的发生为界,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这是人物出现的章节,但主角福尔摩斯“仍然躲在她的吉他后面,不让我们看到她的半张脸,然而在她向我们走来之前,我们喊了一千次,催促了一千次”。华生最早是从一个朋友那里了解到福尔摩斯的,朋友用简单的几句话概括了福尔摩斯的性格,比如“他是一个正派的人,想法很奇怪,他的研究很乱,对科学有点太执着”等等,这位朋友的作用是把福尔摩斯介绍给华生,实际上是介绍给读者。两人见面决定同居后,朋友离开,消失在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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