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复议受理范围行政 复议范围指行政对方认为行政代理机构作出。同时也是-1复议机关锻炼-1复议的权限范围,纳税的范围是什么行政 复议?行政-1/复议行政/1。

1、申请 行政 复议的条件

法律分析: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合格的被申请人;2.申请人与特定行为有利害关系;3.有具体的-1复议请求和理由;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5.属于法律规定的行政 复议的范围;6.属于收到-1复议申请的机构的职责。7.其他机关-1复议未受理同一申请-1复议,人民法院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诉讼行政。

2、 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为中什么属于 行政 复议的范围

行政属于行政 复议机关拖延办理治安案件的范围。行政 复议,表示行政对方认为行政主体的特定行为行政该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适用于-1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行政/机关对具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行政复议As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重要法律制度,目的在于纠正行政主体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为行政。

3、税务 行政 复议受案的范围有哪些

Tax行政复议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以下几种:1 .税收征收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人、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扣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征税方式。2.行政许可,行政批准;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销售、代收和代开发票;

5.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财产和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6.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核发税务登记;为境外经营活动开具完税凭证和税务管理证明;行政赔偿;行政打赏;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7、资质行为;8.未依法确认纳税担保的;9、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行政行为;10、纳税信用评级行为;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停止出境行为;

4、税务 行政 复议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税收的受理范围行政 复议是:1。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2.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3.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给纳税人和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5.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执法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行政 复议 Law。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某一具体行为行政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organization提出投诉。行政机关受理-1复议适用,使-1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5、税务 行政 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税收征管法行政 -0/Law和-1复议税收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税收税收特定行政行为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收中行使职权的单方行为主要包括:1。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行为。税收和滞纳金。

二。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2.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四。税务机关未能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给纳税人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失。五、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执法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当事人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拍卖或者变卖查封、扣押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6、属于 行政 复议范围的事项有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的不得提及的事项-1复议有:1。行政.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法律法规不满意的,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2.内部行为。行政主体对行政其所属公务员的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被处分人或者被处理人不服的,不能适用行政 -0/,应当遵守相关法律,。

7、 行政 复议受理范围

行政复议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同时也是-1复议机关锻炼-1复议的权限范围。如对以下具体行为行政,不满意,可申请行政 复议: 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行政。

2.对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1复议。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限制人身自由,二是对财产的强制措施。都直接关系到相对人的权益,处理不当会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法律-1复议也将其纳入-1复议的受理范围。

8、 行政 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 复议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 -0:(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3。(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决定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变更、暂扣、吊销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决定不服的;(四)对机关作出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自主经营权的;(六)认为行政本机关变更或者解除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定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收取财物、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相关事项,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

9、 行政 复议的前置范围

根据中国法律,-1复议的前缀范围有以下范围(1) 行政处罚决定;(2) 行政强制措施;(3)颁发、变更、暂停、注销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书的决定,是否办理审批、登记的决定,行政 -0/条例只规定了申请执照、许可证,行政。

10、 行政 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立案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特定行为行政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特定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诉行政。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 复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为应当向哪个部门提交行政: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为不服的行政,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本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1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1复议。


文章TAG:复议  哪项  行政  行政复议的范围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