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纽伦堡审判前,没有任何刑法规定、法律条款或国际合约明确禁止对战争罪行的定罪和审判。在这个上下求索的时代,纽伦堡审判的官方文件结束了这段历史,并将世界带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对于对人类所犯的罪行,一切人类应该被视为没有超出法律约束的人,被审判并受到法律制裁。

二、重新定义战争罪行
纽伦堡审判根据其主要目的,即针对国际犯罪所制定的协议,对战争罪行进行了重新定义。根据《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其附属的《人道原则和法庭决定摘要》,针对战争罪行的定义为:“任何人在战争时,身为政治或军事领袖或者成员,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使用战争或侵略的政策或计划,煽动、计划或进行战争罪行,屠杀、奴役、集体处决、种族灭绝、强制充当性奴隶、掠夺居民财产、强制迁徙居民或进行任何其他广泛的系统性或有组织的攻击或迫害”。
三、法律基础
纽伦堡审判所依据的法律基础主要来源于《联合国宪章》和《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条约和公约法。同时,该审判也引用了美国法律和英国法律,作为充分支持该审判的法律基础。其重要性在于将国际法付诸实践,为保障和平和尊严提供了现代国际法的基础。
四、对战争罪行的审判
纽伦堡审判是对在二战期间实施战争罪行的国家指挥官和从属手下的审判。在审判中,被告被判罪,力图消除饱受战争罪行困扰的各方疑虑,并提高国际社会对平等正义的信心。纽伦堡审判的主要成果是证据和证明,尤其是日本记录的庞大的纪实调查,详细介绍了二战中广泛的侵略、灭族、集体处决等罪行。
纽伦堡审判也标志着国际法治时代的开端。这个理念可以在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和更新的国际法中发现,这些法律明确适用于战争罪行和其他口头、书面或联合行动的形式,同时除了纪录战争罪行之外,也强调了法律对人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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