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该病可治低保?十大该病可治低保?重大疾病办公室低保有两种情况:1。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办理低保;2.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患有重大疾病低保的家庭不予接收,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民政局有哪些疾病可以申请低保。
法律解析:农村低保申请材料如下:(1)申请表;(2)户口簿、身份证;(3)家庭收入的相关证明(农副产品销售收入等。);(4)夫妻一方为外省、市、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籍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籍证明(5)家庭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证,重度残疾人需提供区县残联出具的重度残疾证(6)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议。(7)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一、对于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办理低保。二、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低保不予接收。家庭整体经济状况不符合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以内的,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或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自主申请。
具体疾病的要求因地而异。有的城市只有十几种病,有的城市却有30多种。也就是说,“可以接收的48种疾病低保”并不适用于所有城市。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民政局有哪些疾病可以申请低保。一般来说,慢性病包括:糖尿病、消化性溃疡、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炎和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格雷夫斯病)、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出血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友病(血友病A和血友病B)、运动神经元病、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格林-巴利综合征等。系统性硬化症、银屑病、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脑出血及脑梗塞后遗症(自理者)、原发性高血压(2级,高危以上)、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ⅱ级)等。
3、那些大病可以申请 低保户法律主体性:申请低保户的要求: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要求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县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于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落户1年以上,且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现区县农村低保标准。
4、什么大病可以申请 低保1。有哪些重疾可以申请低保1?符合低保要求的疾病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管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5、哪些重大病可办 低保法律分析: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死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5、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7、多发性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型肝炎9、良性脑肿瘤10、失代偿性慢性肝衰竭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耳聋14、瘫痪15、心脏瓣膜手术16、重度阿尔茨海默病17、重度脑损伤18、重度帕金森病19、重度烧伤20、重度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1、重度运动神经元病22、语言丧失23、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24、主动脉手术25、重度多发性硬化26、重度1型糖尿病27、侵袭性葡萄胎(或恶性葡萄胎)28、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肾功能不全29、 重度原发性心肌病30、肢体功能完全丧失31、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32、日常生活六项基本活动33、意外伤害34、HIV感染或艾滋病35、遗传性疾病36、先天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6、哪些重大疾病可以办 低保可办理的重大疾病低保包括尿毒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中风、重型肝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以及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办公室低保有两种情况:1。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办理低保;2.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患有重大疾病低保的家庭不予接收。申请农村需书面申请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合影;土地、林木、水面的合同或证明;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证明;离婚家庭,涉及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非农业户口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应当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第四条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7、 十大病可以办 低保?虽然现在国内很多人都过上了小康生活,但是部分地区还是有低保户,这种低保户是有补贴的。2021年农村最新标准是什么?十大该病可治低保?1.2021 低保条件农村最新标准是什么?1.2021农村低保条件最新标准1: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长期或阶段性外出务工人员),包括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含已接受本科及以下教育的成年子女)、被散居孤儿视为监护人的家庭成员、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但户籍不同的家庭成员,以及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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