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日本怎么拿到绿卡

具体不清楚.但拿绿卡是不需要改名换姓的.需要你在日本呆很多年,并有工作.公司愿意为你担保.
最快的是找个日本人结婚,其次是自己申请,申请资格是在日本待有十年其中工作签五年以上

在日本怎么拿到绿卡

2,申请日本绿卡要什么条件

第一,日本没有绿卡。只有留学签证,就劳签证,家属等短期签证和永住 第二,每个签证的条件都不一样的,所以要根据你要申请的签证的内容到日本入国管理局去查问的,或是上网查找·东京入国管理局·。
我给1楼的提个醒 绿卡=永住(所谓的永久性签证) 绿卡和移民是有区别的 千万要搞清楚 绿卡只是代表你可以不受限制的往返这个国家 但不是这个国家的公民 不享受该国的公民待遇 移民表示你加入该国的国籍 正式成为该国的公民 享受该国公民待遇

申请日本绿卡要什么条件

3,拿日本绿卡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签证持续10年,如果中间签证断开则从断开的那一年开始重新计算。(对日本有过特别贡献的,得过奖项的可以适当缩短)10年签证中必须有5年以上工作签证。如果念书念了7年干了3年,也是不行的。资料1.在职证明2.源泉徴収书一年分3.永住希望理由书4.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5.身元保证人。
楼上说的貌似是对的 不过其实转国籍的话 现在是5年. 申请永驻的话是10年 .LZ你是要哪种呢?建议去申请.. 真的不行的话 工作人员也会告诉你详细情况的
http://wenwen.sogou.com/z/q729124978.htm这个比较详细~应该还不可以。看看他是什么工作?申请条件签证持续10年,如果中间签证断开则从断开的那一年开始重新计算。(对日本有过特别贡献的,得过奖项的可以适当缩短)10年签证中必须有5年以上工作签证。

拿日本绿卡需要什么条件

4,日本申请绿卡的条件

關於在日本申請永駐資格,從一踏上日本開始就道聽途說的聽到了很多的版本,有的說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夠 10年的就可以申請,有的說留學時間有一部分被計算在內,有的說之後理工科的留學時間被計算在內,等等等。在這麼多的版本裡,那個是正確的呢?在查詢了很多資料之後,總結了以下一些文字,希望對那些對永駐資格感興趣的朋友有一些幫助。永住許可是什麼? 屬於 27種簽證資格之一的永駐許可,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在擁有本國國籍的情況下,或者在日本長期居住的權利,也可以理解為日本綠卡。 在談到永駐許可的時候,一般都會與另外兩種資格進行比較,定住者和歸化(以後的文章裡進行詳細介紹)。永住者和定住者所獲得的特殊資格內容基本相同,但是在獲得永駐許可資格後將獲得永久的日本居住權,並且可以進行房屋貸款在日本購房。由於永住者自身還屬於外國人身份,在從日本出國的時還需要辦理再入國許可,並且需要辦理外國人登陸證。 永住許可需要什麼條件? 日本出入國管理以及難民認定法第22條規定,以下三點作為永駐資格審核時的標準。一。素行要件:素行が善良であること 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會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二。獨立生計要件:獨立の生計を営むに足りる資産又は技能を有すること 能夠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現有的資產以及技能能夠推斷出以後可以在日本進行正常安定的生活。三。國益要件:その者の永住が日本國の利益に合すると認められること 必須能夠認定對日本所做出的貢獻(在永駐申請時,此點將作為重點審核),具體審核對象有以下四點:1,原則上在日本連續 10年以上(注1)獲得在留資格,並且其中有連續 5年作資格或者居住資格(注2)。2,在日本沒有任何刑事犯罪以及罰金等問題,履行合法的納稅義務。3,在所有的在留資格期限中,必須擁有過最長期限的在留資格。(比如,入管法規定工作簽證的在留資格期限是1年至3年,3年的資格屬於最長的期限自個,所以在申請永駐的時候,必須有過曾經獲得過 3年簽證的經歷)4,從公眾的角度審核,是否有危害社會的可能。注1。關於 [連續 10年]的名詞解釋: “所謂的[連續 10年]並不是只通算10年,也就是說,一旦徹底回國之後,再辦理手續來日本的話,中間不再日本的時間不被計算在內。 但是在取得[再入國許可],臨時回國的情況下,是屬於連續 10年範圍之內。需要注意的是1年,2年的長期回國,也有不被計算在內的情況出現“住2。關於 [5年作資格或者居住資格]的名詞解釋 “[5年作資格或者居住資格]其中的工作資格包括[投資經營] [技術] [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的特定工作活動所擁有的在留資格。居住資格根據身份地位不同,除[永住者]以外還包括[日本人的配偶等] [永住者的配偶等] 另外,[留學] [就學] [研修] [特定活動(技能實習)]等作為原則上來說不屬於工作範圍,因此不屬於工作資格。因此,加入曾經在日本擁有 6年的[留學]資格進行留學,在畢業之後又擁有 [技術]簽證在日本工作4年,合計在日本生活工作10年,但是由於工作時間沒有達到 5年以上的標準,因此不能獲得永駐資格。“補充原則:在屬於以下任意一點的情況下,可以緩和連續在日本10年的限制。1,日本人的配偶,永住者的配偶,以及特別永住者的配偶的情況,在結婚 3年以上並且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2,擁有 [定住者]的在留資格,在日本連續生活5年以上3,被認定為難民的情況,被認定後在日本連續生活5年以上4,在外交,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被認定對日本有貢獻的人物,並且在日本工作生活5年以上。(關於對日本貢獻的規定,有明文規定,下次介紹) 看到這裡是不是對永住的申請以及所需資格有了一定的了解呢?總結一點經驗,如果想在日本獲得永駐,如果不是在某個領域有著傑出的貢獻,要盡可能的多增加工作年數,留學時間不被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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