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 青岛市企业转制工作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为加快我市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规范企业改制工作程序,缩短改制时间,降低改制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改制,是指本市国有或集体企业按规定改制为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第三条企业改制审批由体改、建设、财政贸易、外经贸等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系统分工负责。

企业主管部门接到企业改制申请后,应在7日内作出答复。同意转制的,企业主管部门向审批机关提交关于企业转制的请示,并附企业转制申请书等文件,审批机关应在接到转制请示后3日内给予答复。第五条企业经初审同意转制的,应在3日内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资产评估申请,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企业提交的资产评估项目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具评估项目批准书。

4、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2015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已经2015年11月20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市长张新起2015年12月3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为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县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市县行政许可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98号),我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 市政府同时,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和规范,现公布调整后的市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5、中共 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职工劳动模范评选、管理的暂行规...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劳动模范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范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和显著成绩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职工,可以按照本规定评为本市劳动模范。第三条市劳动模范的标准和条件市劳动模范是我市的最高荣誉称号。

6、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向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岛经济区

1。总体要求根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岛经济区)和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发展的实际需要,从加快效率出发,进一步发展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岛经济区)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一)。在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有法可依、授权方式合法规范的前提下,根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岛经济区)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最大限度授权,推动管理重心下移。

赋权部主要负责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事项的统筹决策、协调组织;研究制定政策和标准,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承办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相关事项的组织实施,并接受市级相关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3)权责一致。赋权部门要确保赋权到位,并承担相应的指导和监督责任。承办部门全面负责委托范围内的事项,具体负责因行政管理产生的举证、应诉等法律事务。

7、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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