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条款:交强险统一保险条款。大地财险交通强制保险条款怎么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汇总:①全国统一:保险条款国内相同,4.投保人在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不得向保险公司提出除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以外的附加条件。
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本合同由投保单、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单、审批表和特别约定组成:1。投保单(保险申请表)是指投保人愿意与保险公司订立交强险。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条款:交强险统一保险条款。3.保险单: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证明合同关系的法律文件-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强险相关政策规定如下:1 .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包括机动车的类型、品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以及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2.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被保险人出具保险单和保险标志。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3.保险标志的样式全国统一。保险单和保险标志由中国保监会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或者保险标志。4.投保人在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不得向保险公司提出除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以外的附加条件。5.保险公司在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和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4、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法条交强险是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其他商业险由买家自行选择,如遇第三方损害可使用交强险进行赔偿。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内容。1.交强险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外,其他商业保险由买方选择,如发生第三方损害,可使用交强险进行赔偿。
一、赔偿范围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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