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大学法学院简介
天津大学法学院是国内一流的法学院之一,创建于1978年,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具有学科门类完备、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设施完备的综合性法学院校。法学院下设法学系、司法行政系、知识产权系、法学研究所和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2. 天津大学法学院设立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意义
天津大学法学院设立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意义在于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中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博士学位是高等学位中的最高学历,是在本学科领域内最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具有高度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
3. 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点设置的主要研究方向
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点设置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和比较法学等。这些方向都是当前国内外法学研究的热点和前沿领域。学生们在博士阶段将深入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培养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为学科领域的发展和创新做出贡献。
4. 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点的招生要求和培养模式
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点的招生要求非常严格,要求申请者具有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和研究能力。入选的学生将进入为期3-4年的博士研究阶段,在导师的指导下展开主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在学术会议和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学校将提供优秀的教育资源和科学型研究平台,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高素质的法学研究人才。
总之,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点的设立将有力地促进法学领域的发展,培养高层次的法学人才,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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