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职工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域(含地、市、盟)或县(市)为单位。原则上,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在全市范围内(以下简称统筹地区)实行统筹。

5、请问2008年新 劳动法规定婚假是多少天???

婚假相关规定根据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1。按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3.如果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可以根据距离远近给予事假。4.探亲假(探望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再给假。

6、2008年新 劳动法到底从几月几日起执行?

电话号码12333的说法有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NPC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你可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详细情况。

《劳动合同法》确实在2008年1月1日生效。但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处罚措施要到2月1日才开始。为什么这么说?这是因为,考虑到大量员工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给每个单位一个月的时间重新签订。如果他们在2月1日之前不签合同,他们将受到惩罚。仔细看条文,就明白立法本意了。

7、2008年1月1日 劳动法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有两类例外,即有服务条款的合同和有竞业限制条款的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不是劳动法,而是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8、2008年新 劳动法实施细则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以下是草稿,供大家参考。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的“平等组织”不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和其他依法注册的单位。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经用人单位授权或者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养老金。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聘用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9、2008年新 劳动法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和《老弱病残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退休可按下列情况办理: (一)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满10年。

(4)因工致残,经医院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停止领取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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