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北京陪产假要扣工资吗

看公司的要求啦 有些公司 男职员是有这方便的带薪休假的
陪产假是不能扣工资的哈,可能会相应的把一些补助扣除

在北京陪产假要扣工资吗

2,北京的陪产假为15天但是公司还是按3天陪

【1】北京的陪产假为15天,但是公司还是按3天陪,劳动者可以带着证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北京的陪产假为15天但是公司还是按3天陪

3,北京关于男员工休陪产假的规定在哪里

请耐心看完,稍微有点长,但是对你和你的妻子都有用。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晚育(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晚育假总计30天,女方不享受的可以男方享受。这种情况下需要女方晚育假休天数的证明。 因这种假期 对于男方而言 没有什么证明材料 无据可依 女方单位开个证明 男方单位一是便于管理 二是合法休假。 一般而言,男方提交的材料是: 1、自己的身份证 2、女方单位出具的产假证明

北京关于男员工休陪产假的规定在哪里

4,的陪产假是10天还是15天

上海陪产假10天,一般都是连续休的没听说过陪产假还要跳开来休的当然,因为相关法规上也没有明确,如果你与单位商量后,单位同意你间隔着休,那也是可以的
北京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看单位情况没规定

5,男方的陪产假是多少天

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为15日。《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男方陪产假为15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6,北京地区男士享受几天的陪产假

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请参考群众来信和北京市人事和劳动保障单位答复: 来信内容:人事和劳动保障 您好,我是外地的,我媳妇是北京的现在没工作,怀孕了,4月生孩子。我现在在一家私企上班,请问我有陪产假吗?国家有法律规定吗?我问单位人事部,人事说男性陪产假不是国家法定假期,没有假。是这样的吗? 您好,您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您所述,您爱人属于本市户口人员,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如果您爱人能享受晚育奖励假,您爱人不休奖励假,奖励假可以由您享受;如果您爱人不能享受晚育奖励假,您也不能享受奖励假。目前,劳动保障政策中没有针对陪产假的规定。 如果您还想了解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欢迎您拨打咨询电话12333。

7,请问职工产假是多少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3、《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劳动合同法规定产假不少于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过错的除外)。你们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1、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公司强迫辞退,是可以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另外,劳动合同解除必须在哺乳期结束后,所以还可以补偿哺乳期内的工资。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以下仅供参考:北京市产假新规定正常产假:98天;生育奖励假:3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天;陪产假:15天。【备注】:1、同去年相比,现行北京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2、北京陪产假从去年的7天增至15天。3、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即如果单位同意,北京女职工在上述产假基础还可以增加一至三个月假期。4、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产假问题解答专区一、北京陪产假多少天?生育二孩可以享受吗?【回答】:目前北京陪产假为15天,计划内生育均可享受。二、北京产假7个月是真的吗?如何算的?【回答】:北京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生育奖励假为30天,如单位同意还可以增加1至3个月产假,这样北京产假就有7个月了。但具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2016北京产假规定出来了么?什么时候出来?如何规定?【回答】:2016北京产假规定已经出来。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北京社保局服务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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