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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印度的种姓制度中最高贵的姓氏是什么

婆罗门详见:http://baike.baidu.com/view/99586.htm
婆罗门

在印度的种姓制度中最高贵的姓氏是什么

2,Ballal这个印度姓氏有人了解吗

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确实只有4个,4个大姓.每个姓里面还要分一下高级阶级又分3等在他们的名字在前加商标,姓在后这么念的。我一个朋友去印度发现他们还是奴隶社会。一个高等姓的家庭,在一个比如县城的地方拥有最少%80整个县城的经济和所有人力都归他管,比如某奴隶家庭农民种地的。每年所有收成全部上交,然后领导在决定分配给这个奴隶多少。还有任意体罚或者任意扣除某某人的工资等等各种各样为所欲为的不平等权利。
有的

Ballal这个印度姓氏有人了解吗

3,印度的四大姓氏

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螺
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印度的四大姓氏

4,印度种姓制度是怎样形成的

是印度与其他南亚地区普遍存在的社会体系。种姓制度以婆罗门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系、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种姓”(caste,或译为卡斯特)一词源自拉丁语的castus,原为“纯洁”之意,种姓制度在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则作castas,即“种族”的意思,同样的用法则见于16世纪的英国,当时的英语将cast当作相同的意思。15世纪葡萄牙人在印度建立贸易据点后,首先将此字用于该制度之上,“常常用来称呼印度最低贱的各个阶级,以与高阶级的主人们有所区别”。随着西方社会对该制度的兴趣,该词逐渐被普遍采用,意义上也出现改变。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代,征服了当地的土著达罗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种雅利安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在尼泊尔,婆罗门做了一件不寻常的事情,授予当地人较高种姓,大部分土邦国王(maharaja)也成了刹帝利。

5,什么是印度姓氏

  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   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   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   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   之外的一切权力。   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   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   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   地位。   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   女被看成是贱民,或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最受鄙视。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   天经地义的。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波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   ,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   ,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婆罗门僧侣还宣扬:凡是循规蹈矩,   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姓,否则,即降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   劳动者和奴隶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磨”,   即所谓的“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

6,印度的姓氏是分级别的怎么分的啊

  印度人的姓名比较复杂,常因民族、地区、种姓、宗教而不同。如西印度人,一般先说本人名,再说父亲名,最后才是姓;南印度人则往往还把村名和姓名连在一起,冠在姓名之前,使人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直接知道他是什么地方人。一般,印度人的名在前,姓在后,如弗罗兹·甘地,“弗罗兹”是名,“甘地”是姓。锡克教男子多在名字上加“辛格”(狮子),女子多在名后加“考尔”(美女)   称呼印度男人,只称呼姓,不称呼名,而对妇女则只称呼名,而不称呼姓,因为女子结婚后随丈夫姓,女子的名字多以柔和清晰的长元音结尾。   对尊长,人们用“古鲁”称呼,意是“老师”、“长者”,对大人物用“圣雄”尊称,如圣雄泰戈尔、圣雄甘地等。“巴尔”意为“先生”、“老爷”。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多的是在姓名之后加一个“吉”,以加重语气,表示尊敬和亲热,如妈吉达(妈妈)、古鲁吉(老师)等,这种称呼在对面交谈及演说时常用。   由于宗教、种姓、职位的不同,称呼习惯也很不相同。对于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应称其为“萨赫伯(先生)”,如果称一位穆斯林老人为“哈吉”,这个叫法意为“去过麦加的朝圣者”,无论他是否去过,他都会非常高兴,而对锡克教徒,只有称呼他为“赛尔达热”,才是表示尊重。   夫妻之间不直呼姓名在中国也很常见,如有“孩了他爹”、“老公”、“老婆”来氏替,直接叫名字也可以。但是,在印度是完全不可以的,其严重程度有比法律规定还历害,因为这与宗教信仰有密切关系,谁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两口子不能相互叫名字,在平时问题尚不大,如果在要紧的时候,麻烦就多了,因此,印度有许多这方面的笑话。有一个笑话说,一对夫妻到火车站乘车,临上车前两人走失了,而火车票在丈夫身上,妻子着急地到播音室请求播音找人。播音员问:“你丈夫叫什么名字?”“他名字与时间表示有关。”这个妇女不能直说丈夫的名字。“手表?”播音员指着手上的手表问。“不,比手表大。”“哦,我明白了,你丈夫名字叫大笨钟!”

7,印度的种姓制度与印度人的姓氏有关吗

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 古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和中国、埃及、巴比伦并列为东方的四大古国。勤劳、勇敢的印度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人类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几千年来,印度社会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这与印度存在着一个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一种姓制度有着一定的关系。 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汉代史籍译作“身毒”或“天竺”,直到唐代才改译为“印度。 自20世纪20年代起,在印度河谷先后发现几个古代城市遗址,著名的有哈拉巴和摩享佐·达罗,因此统称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约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叶至前二千年代中叶。历史学家一般都认为,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印度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人。。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部落,从中亚细亚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种人,自称“雅利安”,意为高贵者,以区别于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 雅利安人早先过着原始的游牧生活。入侵印度后,雅利安人吸收了达罗毗荼人的先进文化,由游牧转为定居的农业生活,并逐渐向奴隶社会过渡。 由于雅利安人对达罗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内部贫富分化的结果,在雅利安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森严的等级制度,这就是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叫“瓦尔那”,就是颜色或品质的意思。因此种姓制度又叫瓦尔那制度。 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 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 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贱民,或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最受鄙视。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经地义的。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波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婆罗门僧侣还宣扬:凡是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姓,否则,即降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奴隶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磨”,即所谓的“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骗劳动人民的谎言。 摩奴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 为了镇压低级种姓吠舍、首陀罗的反抗,摩奴法典还规定了许多残酷的刑罚。比如,低级种姓的人如果用身体的某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那一部分肢体斩断。比如,动手的要斩断手,动脚的要斩断脚。 四个等级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规定,刹帝利辱骂了婆罗门,要罚款100帕那(银钱单位)。如果是吠舍骂了,就要罚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罗骂了,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罗门侮辱刹帝利,只罚款50帕那;侮辱吠舍,罚款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款12帕那。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或者简单地净一次身就行了。 《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 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机构,处理有关种姓内部的事务,并监督本种姓的人严格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 被开除出种姓的人也成为贱民。贱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与婆罗门接触,只能从事被认为是最低贱的职业,如抬死尸,清除粪便等。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婆罗门如果接触了贱民,则认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后要举行净身仪式。 总的说来,印度的种姓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阶级制度。但是,由于鲜明的阶级关系被掩盖在等级的划分之中,因此它容易模糊阶级界限,在劳动人民之间制造隔阂和对立,不利于他们团结对敌。此外,种姓制度实行职业世袭,把生产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从而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种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会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自古代至近代,经历了几种社会形态,但是种姓制度一直延续下来,成为历代剥削阶级的统治工具。种姓制度经过长期演变,越来越复杂,在四个种姓之外,又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亚种姓。今天,在印度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受压迫受剥削最深的贱民达几千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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