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立法质量,促进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规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编制广播电影电视立法规划和计划,以及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清理和废止广播电影电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5、新闻出版总署立法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闻出版总署立法程序,保证立法工作质量,提高立法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规定》、《规章备案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新闻出版总署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立法工作是指: (一)制定中长期新闻出版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二)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授权或者委托,起草新闻出版法律、行政法规草案;(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和新闻出版总署的职权,制定规章;(四)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依据法定职权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6、我国的立法体系是什么

法律分析:当代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立法体制是单一制的,当我国只有一种立法体制时,就是多层次的。在我国,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法制办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当地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7、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治州的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0)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自治州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适用本条例。

8、江西省立法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赣,建设法治江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立法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适用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第三条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从当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体现地方特色,不得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第四条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第二章立法权限第五条下列事项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本省特别重要的事项;(二)涉及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及其工作规则的事项;(三)法律规定由省人大制定的事项;(四)省人大常委会认为应当由其制定的事项;(五)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的事项。

9、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法 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这个“下列...

含义:以下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以“XXX法”的形式规定,其他任何机关或文件都不能规定,即使规定了也是无效的。这里的法律是指狭义的法律,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说白了,你上面说的这个规定,跟下面的事情有关。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来规范,不能由国务院或省政府或省人大制定的法律或法规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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