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管理文物管理事业单位文物行政管理事业单位所属各级人民政府。代表人民政府负责文物Protection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文物Protection管理的权利,其主要职责可以概括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护文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文物Protection管理Plan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文物长期保护规划,组织协调文物研究,文物保护技术研究和文物教育;推广国内外的经验和先进技术文物Protection管理,指导下一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研究、宣传等。

如何才能让 文物得到更好保护

1、如何才能让 文物得到更好保护?

1。加大宣传力度文物保护宣传,把宣传做到基层街道和村委会。这不仅仅是一份简单的文件。应该突出被保护者文物与当地居民的认同感,也就是让老百姓知道,祖先的东西是必须要保护的。文物该局应多与市政府互动,反映民众心声。2.增加修缮资金,加个护栏,盖个顶棚,甚至装个摄像头。所需资金并不多。陕西省陵墓周围有声纳报警系统。只要有打洞等震动,附近的安检点就会收到报警,有效打击盗墓行为。

保护 文物的措施有哪些

2、保护 文物的措施有哪些?

不要擅自移动或拆除文物;不要在文物上涂画或张贴。保护措施文物包括:1。建立保护区:将文物所在的区域设置为保护区,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2.建立文物仓库:为文物建立专门的储存环境,使文物能够在最佳条件下保存。3.修复文物:修复损坏的文物,恢复其原有的外观和功能。4.建立文物数据库:记录并登记文物系统地方便将来管理和研究。

吉林省 文物保护 管理条例(1997修改

6.加强文物的宣传:通过媒体、教育等渠道向公众宣传文物的价值和保护意义。7.加强对文物的法律保护: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文物的保护。8.加强国际合作:与国外文物保护机构合作,共同保护世界文化遗产。9.开展文物考古:通过考古研究,了解文物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意义,为文物的保护和研究提供依据。10.建立文物图书馆:收集、整理、保存有关文物的资料,以方便对文物的研究。

3、吉林省 文物保护 管理条例(1997修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文物protection管理,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开展科学研究,开展历史唯物主义、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0。第二条本省境内的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城遗址、古墓葬、古窑址、古建筑和石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遗迹;(3)历史上不同时期的珍贵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四)重要的革命文献和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古籍资料;(五)反映历史上各个时代、各民族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和社会文化的代表性实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受国家保护,编号为文物。

4、呼和浩特市 文物古迹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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