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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浙大的经济法学 13年考研需要看哪些书

楼上正解,就是这些书了,我就不重复发了哈。刚去浙江大学惟学考研网对了下,确实是这些。
《民事诉讼法学》汤建维 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 杨紫烜 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商法》 范健 高等教育出版社《民法》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理学导论》 孙笑侠、夏立安 高等教育出版社《法理学》 张文显 高等教育出版社专业课的参考书就是以上这些啦,你去惟学浙大考研网就可以找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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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首先:从西方“至圣先师”亚里士多德以来,思想家关注的大多是“分配的正义”、“均衡的正义”以及“矫正的正义”,强调“给予每个人其所应得的对待”或者“对同等情况予以同等对待”等。其次:孙笑侠的“程序公正六大要义”、张令杰的“公正与效率是程序的价值取向”、陈端洪的“形式公正与尊严本位程序价值”等等。综上所述,我认为程序公正的范畴应当包括:事人地位平等、权利义务相当、排除恣意专断、程序合理。当然,以下因素是必不可少的:程序法治、透明中立、合理性。

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违法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违法的构成条件有: (1)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 (2)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3)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 (4)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
解释得好
违法的构成条件有: (1)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 (2)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3)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 (4)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
违法的构成 1.违法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 2.违法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 3.违法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所实施的行为,也就是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有过错。 …… 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以上四个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缺一不可的统一体。如果只强调违法的客观方面,必然会导致“客观归罪”。同样,如果只注重违法的主体的主观方面,忽视了违法的客观要素,自然也会产生“主观归罪”。――孙笑侠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6月版,第142—143页。

违法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4,浙大院长孙笑侠所说教育部已经决定改革和法硕教委已经确定改

楼上正解,这也是我发帖的初衷,拿自己臆测的东西当噱头,本身就不严谨,何况楼主言过其实了。如果楼主非要我找出胡说的语句,那么“我们复合型JM从此将被社会大潮流所抛弃!!!!!!大家默哀吧!!!!!!还在复习中的战友们赶紧换专业吧!!!!!!”这就是彻彻底底的胡说了,徐显明校长和孙笑侠院长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他们的分析另有侧重,被你歪曲了。※ 编辑:香轩听雨 于2009-4-17 19:13 编辑本文
ding yi ge ~~~~~~~~~~`
楼上正解,这也是我发帖的初衷,拿自己臆测的东西当噱头,本身就不严谨,何况楼主言过其实了。如果楼主非要我找出胡说的语句,那么“我们复合型JM从此将被社会大潮流所抛弃!!!!!!大家默哀吧!!!!!!还在复习中的战友们赶紧换专业吧!!!!!!”这就是彻彻底底的胡说了,徐显明校长和孙笑侠院长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他们的分析另有侧重,被你歪曲了。 ※ 编辑:香轩听雨 于2009-4-17 19:13 编辑本文
ding yi ge ~~~~~~~~~~`
孙先生不是胡说。但是我请问孙先生有表达过“复合型JM从此将被社会大潮流所抛弃”这么极端的意思么?敢问这难道不是你自己的主观臆断?

5,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法学考研辅导书有哪些

2010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参考书目录 命题单位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参考书 出版社 作者 02光华法学院 701 法学基础课 1.《法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2.《法理学导论》; 3.《民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1.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或最新版; 2.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3.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1.张文显主编; 2.孙笑侠、夏立安; 3.王利明主编。 02光华法学院 802 法学专业基础课 法学专业基础课A类题参考书: 1.《宪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2.《行政法学》(第二版); 3.《刑法学》。 法学专业基础课B类题参考书: 1.《商法》; 2.《经济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3.《民事诉讼法》。 法学专业基础课C类题参考书: 1.《国际法》; 2.《国际经济法学》; 3.《中国国际私法通论》。 法学专业基础课A类题参考书: 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或最新版; 2.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法学专业基础课B类题参考书: 1.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2.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法学专业基础课C类题参考书: 1.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3.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法学专业基础课A类题参考书: 1.许崇德主编; 2.胡建淼著; 3.高铭暄、马克昌主编。 法学专业基础课B类题参考书: 1.范健主编; 2.杨紫烜主编; 3.汤建维主编。 法学专业基础课C类题参考书: 1.邵津主编; 2.翁国民、应坚、蒋奋编著; 3.李双元等著。

6,行政法为什么应该是控权法

行政法是控权法。该观点将“控制行政权力”作为行政法理论基础和核心。控权论认为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控制的法。该理论从防止行政权力的扩张性和侵害可能性出发,强调必须对行政权力进行控制。它的主要观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认为行政机关享有权力和进行管理是一个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问题,授予行政机关权力不是行政法所能决定的。行政法所能规范的是权力行使的后果,是由于享有权力、运用权力所带来的法律问题。第二,认为行政权的行使无须法律保障,行政法就是对行政权力进行控制的法。这一观点较多地借鉴了西方行政法作用的理论。 今日看了孙笑侠教授〈法律对行政的控制〉一书,比较赞成一种观点,我们对于行政所说的控权不应该只是对行政的限制而言的,此处的控是一种广义上的,是一种对行政权的凌驾,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引导行政有效合法的实施,另一个就是我们所说的限制行政权的滥用,保障相对人的利益。如果以此说法,那么就不会产生对行政效率带来的负面影响,至少在理论意图上,我们还是比较重视行政职能的有效实现。 至于成本的抬高这的确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强调的是对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的有效实现的管理,必须把握好有效的范围,有效就是要我们的行政权在社会服务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服务中要量力而为,结合我们的社会现实。但是即使这样成本的提高也是不可避免的,总的来说,成本的提高,带来了社会的稳定,就、以及公民组织合理利益的实现,还是值得的。 对于公民权利滥用的问题,其实在现阶段这不是一个主要的问题,我们所缺的恰恰是权利的重视。权利和权力是两个对应的范畴,他们处于一个运动的平衡之中,这需要双方的制衡,行政法对行政的控制就是为了要保持一种相对的均衡,所以权利滥用的问题是不用太担心的。 谢谢!
这里的“权”是指“权力”,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国家机关权力行使的法律,所称之为“控权法”

7,违法的构成条件

违法的构成要素包括:1、违法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单纯的思想意识活动不能构成违法。2、违法必须有被侵犯的客体,即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即行为人有主观方面的过错的行为。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和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设置的法人。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违背法律规定、危害社会的各种过错行为。违法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二是必须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三是必须是有过错的行为;四是必须是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法人。 违法是公民个人或者社会组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它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守法义务,超越法定行使权利的界限,对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破坏和侵害。社会危害性是一切违法行为的根本特征。 违法行为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五种:一是违宪行为,简称“违宪”,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或具有特定地位的公职人员的某引起活动,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或者相冲突,应当承担宪法责任的行为。二是民事违法,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该追究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三是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四是经济违法,是指违反经济法律规范,应该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行为。五是刑事违法,是指触犯刑法,应受刑罚惩处的行为。
违法的构成 1.违法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 2.违法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 3.违法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所实施的行为,也就是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有过错。 …… 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以上四个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缺一不可的统一体。如果只强调违法的客观方面,必然会导致“客观归罪”。同样,如果只注重违法的主体的主观方面,忽视了违法的客观要素,自然也会产生“主观归罪”。――孙笑侠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6月版,第142—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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