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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职业分类大典将职业分为哪几类

我国职业分类大典将职业分类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社会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八个大类分别是: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第七大类:军人;第八大类:特殊职业的其他从业人员。

我国职业分类大典将职业分为哪几类

2,职业分类大典共有多少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把我国职业划分为由大到小、由粗到细的四个层次:大类(8个)、中类(66个)、小类(413个)、细类(1838个)。细类为最小类别,亦即职业。8个大类分别是:第一大类: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二大类: 是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大类: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第四大类:是商业、服务业人员 第五大类:是农、林、牧、渔生产人员 第六大类: 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第七大类 是军人 第八大类 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扩展资料:从职业结构看,职业的分布有三个特点:1,技术型和技能型职业占主导。占实际职业总量的60.88%的职业分布在“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这一大类,它们分属我国工业生产的各个主要领域。从这类职业的工作内容分析,其特点是以技术型和技能型操作为主。2,第三产业职业比重较小,仅占实际职业总量的8%左右。三大产业中的职业分布,以第二产业的职业比重最大。3,知识型与高新技术型职业较少。现有职业结构中,属于知识型与高新技术型的职业数量不超过总量的3%。为保证各地劳动力市场使用的职业分类与代码的科学和规范,有利于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主持编纂《职业分类大典》的同时,根据重新修订的职业分类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GB/T6565-1999)和《职业分类大典》,制定了《劳动力市场职业分类与代码(LB501-1999)》,并于2002年进行了修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业分类

职业分类大典共有多少职业

3,职业分类大典是什么

职业分类大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编制,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编制的,中央、国务院50多个部门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和部分企业的近千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编制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编制工作于1995年初启动,历时4年,1999年初通过审定,1999年5月正式颁布,2010年逐步启动了各个行业的修订工作,2015年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颁布了新修订的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1年2月26日人社部副部长李忠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2021年将启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1版修订2021年2月26日人社部副部长李忠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2021年我国将启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职业标准及其制定原则职业标准在整个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处于龙头位置,起着导向作用,它引导着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鉴定考核、技能竞赛等活动,其举足轻重的地位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出来,一个统一的符合劳动力市场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的职业标准体系,对国家职业技能开发事业的发展有决定性的意义和影响。人们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职业教育、培训、鉴定、考核、竞赛和表彰系统的构架和改造,实质上是一场以职业标准为导向的改革,从全球范围看标准导向的改革已经成为世界性职业教育改革潮流的共同目标,成为各国不约而同的行动纲领。然而对我国来说,具有戏剧性地是,现在最不适应这个改革要求的,恰恰是作为改革方向的标准本身,职业标准已经首当其冲地成为整个改革的第一个目标。我国现行的职业标准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在制定之初,还曾深受原苏联高度中央集权的体系影响,尽管以后经过三次较大的调整和修标,标准等级管理结构上有了不小改进,但是从总体上说,尚未能摆脱旧的标准体系的制约。它主要反映了计划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利益,而难以反映实际生产部门的要求和利益,更难以反映劳动者的要求和利益,从动态上看它不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而随时相应作出变动,从结构上看,它更多地带有学科体系的框架和特征,不符合职业体系的要求。从方法上看,它通常采用知识分析法,追求知识体系的完整性,而不是追求职业功能目标的实现和技术技能应用水平的先进性。这些问题导致了我们的职业标准在相当严重的程度上脱离经济、生产和生产者的要求,无法适应产业、行业、职业和实际生产技术技能飞速发展变化的形势,难以满足企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需要。在国家标准制定中逐步开始摈弃传统知识分析法,采用工作分析法,这是一个进步,但是也还留有一系列待解决的问题,劳动者的职业能力是基于职业活动本身而言的,因此劳动者的职业能力的养成、提高和评价必须基于其完成工作任务的内含和质量。劳动者在职业领域中运用的工艺技术手段,是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的工具。工艺技术手段是动态的、千差万别并不断发展的,而职业的社会功能(以及与此对应的工作任务)则是相对静态的、具有同一性的。在许多情况工艺技术手段的进步有可能导致其从业人员的具体操作活动(传统意义上的技能)趋于相对简单化,因此按照特定职业的工艺和设备的技术含量来区分其从业人员的技能等级是对工艺技术手段和职业能力之间关系的一种误解。职业技能等级的确定,应当基于职业活动范围的宽窄、工作责任的大小和工作质量的高低;而工作范围、责任和质量的确定直接源于其职业所具备的社会功能,工艺和设备作为劳动者在特定职业范围内完成其工作任务的工具和手段,不应成为确定标准的主要依据。对于任何一个职业而言,是由于其工作性质或者说社会功能具有同一性,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作为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它所直接映射和调控的劳动者技能,代表着劳动者能够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内容和质量,而不直接反映或调控劳动者使用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国家职业标准编制工作应当在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总原则指导下,运用职业功能分析法,按照模块化、层次化、国际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使国家标准成为以职业必备能力为基础的,具有动态性、开放性和灵活性的职业标准,以全面满足企业生产、科技进步以及劳动就业的需要。2015版新修订工作所遵循的原则此次修订工作严格遵循这样的基本原则:一是客观性原则,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出发,充分考虑各行业、各部门工作性质、技术特点的异同,全面、客观、如实、准确反映当前社会职业发展实际状况。二是继承性原则。沿用1999版所确定的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类(职业)划分原则以及各类别的划分依据,使《职业分类大典》体系框架基本稳定,适应职业具有较长生命周期的特点,三是科学性原则,运用科学的职业分类理论和方法,参照国际标准,借鉴国际职业分类先进经验,充分考虑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分工的特点。将1999版单纯以“工作性质同一性”调整为以“工作性质相似性”为主,以“技能水平相似性”为辅进行分类,四是开放性原则。坚持与时俱进,遵循职业发展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实时对社会职业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并为今后及时发布新职业留有空间和接口。职业分类修订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在我国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许多领域的职业技术正在发生并且将继续发生变化,社会职业结构也会随之而变。要密切跟踪职业活动领域的新发展新变化,动态了解和掌握新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发展现状、从业人员数量和结构、薪酬状况和能力要求等,在此基础上,建立新职业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新职业信息。通过开发新职业,创造新岗位,吸纳新就业,要继续发挥《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平台的作用,建立职业分类动态更新机制,对《职业分类大典》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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