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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局全称叫什么

国土资源局

土地局全称叫什么

2,普洱市土地局搬去哪了

搬去万人体育馆旁边了~!我前几天才去过没错的~!
可以打电话问问114

普洱市土地局搬去哪了

3,土地局有什么权利

是主管国家土地、矿产和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管理、规划、保护和合理应用的国务院机构,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土地局有什么权利

4,昆明市西山区土地局的问询电话

应该叫做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二环西路193-195 0871-8185911 公交车站: 近华浦路口 (500 米) 17路, 18路, 33路, 54路, 58路, 61路, 66路, 66路调头车, 81路, 82路

5,国家土地管理局

http://www.mlr.gov.cn/GuotuPortal/appmanager/guotu/index 国家国土资源部没有国家土地管理局的网站这有 http://www.gov.cn/ 国家政府门户网站,有各分部的网站导航,去看看还有地方政府的网站回答者: wangtong868 - 一级 2006-7-
县城周边的村支书家有五六个宅基证了算什么?

6,土地局是做什么的

监督检查全市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土地和矿产查封、解封等事项。 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筹集、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工作专项资金使用;负责集约化供地,承办农用地转用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统一管理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主管全市国土资源的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定级工作;定期组织土地级别调整;执行地籍管理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全市地籍测绘工作;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调查统计、评价制度和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土地估价标准;组织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指导县城建制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政府出让地价、拍卖底价的评估审核;负责全市地价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对中介机构评估的涉及政府收益宗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确认和备案登记管理。 承办全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委托经营、转让和政府收购工作;组织承办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股票上市的土地资产处置;主管全市土地市场,承担全市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过程中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依法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负责矿区范围划定工作;培育矿业权市场;负责矿山企业年检工作;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承办采矿权转让审查、报批;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
土地开发审批
拆迁组的

7,国土资源局和土地局什么区别呀

  在体制改革中,2000年。有土地管理局和地质矿产局合并而成新的机构。叫国土资源局。原有各地市计划委员会制定国土规划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的职能,原地市黄金工业总公司、煤炭工业公司等部门行使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职能一并划归地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当地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开发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当地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指导、审核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当地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 , 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 ; 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五 )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当地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负责当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六)拟定当地有关土地市场、土地资源管理办法、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按规定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指导当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 , 审定从事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 , 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申报、登记发证和矿业权转让审查、申报登记;承办对外合作区块的依法审核、报批事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 协调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协助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当地地质勘查工作的行业管理;审查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审查监督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并负责审核报批事宜。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大中型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查;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压覆矿床情况进行调查,并办理申报压覆矿产储量登记手续;承办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认定申报事宜;依法参与开办矿山的立项审核 , 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十)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地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及其他专项资金;按规定做好矿产资源、土地税费征收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十一)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宣传教育 , 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培训;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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