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批“211工程”重点支持的高校之一,也是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高校。学校成立于1949年,是一所以语言学、外国语言文学和国际关系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占地面积246亩(不含国际教育学院和科举博物馆),建筑面积58.1万平方米。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全国主要外语人才培养基地之一,下设19个学院(系)、2个附属中学(国际实验学校和附属外语小学)和国际教育学院,招生专业涵盖文理、工、经、管、法、教、艺等七大学科门类。
2.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要求
(1)中学毕业生应具备基本文化课程的基础知识,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2)计划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可持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下发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统称“高考”)成绩报名;
(3)学院(系)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学科要求,制定录取措施并公布录取规则,按照考生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及高考成绩,分数分档择优录取。
(4)外语水平证书加分承认的语言包括: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韩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波斯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和拉丁语。
3.北京外国语大学报名细则
(1)考生可在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需提交本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2)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按照招生学院公布的录取规则、考核内容等相关要求,参加各环节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同时需提供学科特长、外语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以确定录取名单。
(3)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设定各门课程科目的满分、及格分数线等,以考生报考学科的高考成绩为基础,在此基础上两次加减运算得到各门课程科目的笔试和面试分数,最后按照一定比例综合计算考生的最终成绩。
4.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招生学院发布的各项规定,不得出现抄袭、作弊等违规行为,否则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如果被录取,在入学前需推荐入学前教育基础相关课程,达到招生学院规定要求方可正式入学;
(3)考生在报名录取过程中留下的个人隐私,将被严格保护;
(4)此招生简章中的全部内容及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如有疑问,请前往招生学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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