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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什么

法律分析: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三条 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什么

2,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的哪些事物

主要权利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别行政区享有和行使的权力: 1.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2.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驻军人员除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必须遵守所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3.依照基本法的规定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4.对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备案。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法律生效。 5.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特别行政区内发生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在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内实施。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的哪些事物

3,香港入境事务处电话

香港出入境24小时客服电话是852–28246111。香港入境事务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简称入境处。前称香港人民入境事务处,是香港政府保安局辖下负责香港出入境事务的纪律部门,现任处长区嘉宏。英语:Hongkong Immigration Department。2021年4月15日,在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的香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香港五大纪律部队使用中式步操引发外界高度关注。自2020年12月起,驻港部队应邀为香港纪律部队组织中式队列训练。驻港部队仪仗队骨干分4批次协助香港警务处、入境事务处、海关、消防处、惩教署五大纪律部队开展训练,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基本简介香港回归前称为人民入境事务处,成立于1961年8月4日,初期主要工作是执行海、空出入境管制,打击出入境犯罪活动,签发旅行证件及签证。1965年8月1日,从香港警务处接管了罗湖出入境管制工作。1977年4月20日与人事登记处合并,随后亦于1979年7月1日接管注册总署的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记等工作。入境事务处和办事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入境事务及管制、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身份证件及旅行证件、侦查和检控违反入境法例人士、遣返非法入境者、办理出生、死亡及人事登记手续、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处理国籍事宜、签发签证及许可证。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

香港入境事务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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