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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干部选举的法律法规

村名委员会选举法

村干部选举的法律法规

2,2010最新村民选举法

要求刑满三年以上才可以竟选

2010最新村民选举法

3,山西省2011年村民选举法全文

http://wenwen.sogou.com/z/q800287918.htm

山西省2011年村民选举法全文

4,选举法什么叫过半是半数还是要在半数上加一人才叫过半

过半数是要超过50%,即在半数上加一人。
参加人数的一半 包括一半

5,济南市选举法规定

http://wenku.baidu.com/view/2299145abe23482fb4da4c47.html

6,新修改的选举法第一次将我国农村和城市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所表示的

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同的原则分配,将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由原来的4:1改为1:1。
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

7,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

第四十二条 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获得相等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任何组织或者任何个人均不得另行确定候选人。 第四十三条 经过两次投票,当选人数仍不足应选名额时,当选人数已经达到三人以上的,不足名额可以暂缺。主任暂缺,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当选的副主任或者委员中确定一人临时组织工作,在一年内进行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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